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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慈溪永真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2026-04-02 15:26:14截止:2026-03-18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项目概况

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的指导意见(试行)》(慈国资【2014】149号》等有关规定,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YZDL[2026]009号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暂定数量

(只)

供货期

预算价

最高限价

1

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

符合GB 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T/CATSI 02014-2021《液化石油气智能瓶阀》,具体内容见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100000

本项目采购供货期为一年或采购数量达到暂定数量,以先达到者为准。

530万元

530万元53元/只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2.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

3.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 https://www.lecaiyun.com。

3.开标时间:2026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区第四 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原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采云平台开标大厅(www.lecaiyun.com)。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可以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乐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698号承兴大厦18楼

联 系 人:陈科

联系电话:0574-63828738

2.代理机构: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商务二路29号永利大厦8楼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837858

传真:0574-63837838

3.投诉处理单位: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地址:慈溪市三北西大街201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595278

十、其他事项: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禁止分包和转包。

4.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5.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附件信息:

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

角阀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ZDL[2026]009号)

招标人: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6年3月

温馨提醒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

“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布在乐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乐采云平

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四章合同样本

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第六章商务条款

第七章附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的指导意见(试

行)》(慈国资【2014】149号》等有关规定,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YZDL[2026]009号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技术要求暂定数量(只)供货期预算价最高限价
1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符合GB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T/CATSI02014-2021《液化石油气智能瓶阀》,具体内容见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100000本项目采购供货期为一年或采购数量达到暂定数量,以先达到者为准。530万元530万元(53元/只)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2.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

3.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

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

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

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详见浙

江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

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

3.开标时间:2026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区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

南二环东路1355号,原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采云平台开标大厅(www.lecaiyun.com)。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

切费用。

2.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可以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

标文件。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在规定

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乐采云

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在规定时

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

为投标文件撤回。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

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

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698号承兴大厦18楼

联系人:陈科

联系电话:0574-63828738

2.代理机构: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商务二路29号永利大厦8楼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837858

传真:0574-63837838

3.投诉处理单位: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地址:慈溪市三北西大街201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595278

十、其他事项: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禁止分包和转包。

4.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5.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项目所叙述的货物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系指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中标人”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招标人提供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

阀的供应商。

5.“货物”系指满足招标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

6.“服务”系指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要求的服务。

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不另列项目,但其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总价中包含此项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如下:

人民币四万伍仟元(¥45000.0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

3.中标人需按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缴纳中标金额0.15‰的交易费,最低200元。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含增值税和其他税的货到工地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货物价款、运

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质保期间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

各项应有费用、管理费、利润、税费等。

2.投标人在报价时可自行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风险包括政策性调价及市场材料价格变化等因

素)。风险系数进入单项报价中,不作调整。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

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

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

部分均采用CA签章。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如下:

〈一〉资格审查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二〉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

3.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

4.技术要求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5);

5.产品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格式见附件6);

6.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7);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智能角阀的产品主体

件(气瓶阀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代理商投标的,另须加盖厂家公章)

8.产品合格证证书扫描件;

9.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8);

10.商务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技术服务方案;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

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0);

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缺一不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11)。

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

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6.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供应商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

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

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享受价格折扣。

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九、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签署

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

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供应商于“乐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并根据“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

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并单独密封递交,

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文件)、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及“在2026年4月2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供应商未加

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交)

4.投标文件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十、投标文件的形式、效力和递交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提交的)。

2.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加密并递交。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

的备份文件。

4.投标文件的效力

4.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

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

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

自动失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平台。

投标供应商可将U盘等介质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并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指定地址,邮

寄地址: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812室)联系人:施杭,联系

方式0574-63837858。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362153643@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

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

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十一、开评标程序

1.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2开标会由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招标(代理)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如投标

人认为相关人员中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可以在此时要求其回避。

需要回避的情形:

1.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出现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供应商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1.3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3.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1.3.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3.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3.4在系统上公开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1.3.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1.3.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1.3.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4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

理:

1.4.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其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4.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招标人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4.3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

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4.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4.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4.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4.3.4电脑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4.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

织电子交易活动。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依法由5人及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

评估和比较。

3.评标原则与方法

3.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服务价格、提供的服务方案等

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记名并独立打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

中标候选人。

3.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3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

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3.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

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3.5招标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6资格性审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

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

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

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

再评标。

3.7符合性审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

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

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

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

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8商务评议:按照第六章商务条款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

性质和程度。

3.9技术评议:按照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

偏差性质和程度。

3.10综合评估: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分别对其商务、技术和价格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打分。

3.11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12推荐预中标候选人

3.12.1按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

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13定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招标人确认,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

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

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工作日。

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事后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依法撤

销中标资格,则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

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十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

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后3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

2.招标代理机构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变更公告”。

这些修改、补充文件或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相同内容修改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对所有投标

人具有约束力。另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招标项目发布媒体的相关公告并自行下载。

十三、异议与投诉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有权提出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

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超过以上期限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2.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

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投诉,投诉处理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3.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须保证其提出的异议、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

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

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经核实,异议、投诉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将被视为不良异议、投诉行为,且

将有可能被限制参加后续项目的投标。

十四、最高限价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总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十五、合同相关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中标方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4.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

延,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

状况。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十六、特别说明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

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

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

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

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

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

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

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

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按一

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委托评标

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

5.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

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集

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审委员会的决定理由。

6.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标项以赠送方式响应的,或提供两个及以上方案的;

(2)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经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提供有效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供应商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

商的合法权益的;

(8)供应商因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而修正报价后不确认的;

(9)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8.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

9.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

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

定排序。

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

二、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

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

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

修正的方案。

三、评标程序

3.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3.1.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招标人或代理

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是指评

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

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

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

3.1.3招标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

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

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

档。

3.2报价文件评审

3.2.1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报价文件符合

性审查表”的要求对供应商报价文件逐一进行评审。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

作无效标处理。

3.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

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

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

被拒绝。

3.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

位数)。

3.3综合评估: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

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

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3.4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

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5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

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招

标合同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四、投标的澄清

4.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

代表未在开标现场的可以按规定以网上远程电子形式进行答复。

4.2供应商的现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4.3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或网上电子形式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4.4网上电子澄清方式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的地方,可以进行询标,供应商代表未在开标现场的可以进

行远程询标,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时间内(至多30分钟,以开始网上接收时间为准)发送有关证明资

料电子版,以便核验。

2.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乐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

清】。

(3)查看询标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

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

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

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六、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

6.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

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方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结论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未办理多证合一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扫

描件。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的资料,将资料逐一对

应上传。

附表2: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要求要求说明
1供应商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供应商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七、1条的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七、1条的要求。
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
4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要求说明所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并对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并对其他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结论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的资料,将资料逐一

对应上传或关联(有特殊备注的除外)(若关联页码有多页而只能关联一页的,则关联相应页码的

第一页)。

附表3: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投标人得分评分内容及分值
评分内容分值
商务资信分11分类似业绩(3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网上结果公示截图或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履约情况证明扫描件或合同履行期间内任一期的税务发票结算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
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种符合要求的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否则不予计分。3
设备厂家授权(3分):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
软件著作权证书(2分):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智能角阀控制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
技术分54分技术参数响应(10分):将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技术支持资料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二、钢瓶智能角阀技术参数:3、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设备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进行比较,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1分,扣完为止。10
产品性能技术参数响应(14分):(1)防磁功能:为确保产品的先进性与防护性,智能角阀限充技术应采用非强磁吸附原理,即采用机电控制技术和物联网密码技术,防止任何强磁设备破解。投标单位应详细描述投标产品的原理并提供产品剖面图、实际解剖图;符合要求的得6分,不符合的得0分。(2)不可拆卸结构:阀门内部零部件(含密封件)安装后,通过承压锁固零件进行锁死,只有通过破坏阀上的承压锁固零件才能将阀门内部零件拆卸更换,且被拆卸的阀因为承压件破坏而不能正常使用;投标单位应详细描述防拆卸原理说明并提供产品剖面图;符合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的得0分。(3)智能角阀电子身份标签:“RFID射频芯片每个芯片有唯一编码,主要存储钢瓶信息、客户信息等。其基本尺寸为:矩形带圆角,长:20±2毫米,宽:18±2毫米;电子标签自带溯源二维码,可扫描二维码进行溯源,投标单位应详细描述产品说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符合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的得0分。(4)二维码结构:智能角阀上面的二维码可实现扫码朔源的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安卓系统)扫描二维码,获知角阀生产厂家的基本信息。此二维码信息与电子身份标签二维码信息同步,气站使用配套软件平台,可以进一步获知钢瓶的基本信息,如钢瓶的规格、编码、厂家信息、年检情况、充装单位充装时间等信息;投标单位应详细描述产品说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符合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的得0分。14
组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方案(10分):根据对本项目的组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6分,缺项的得0分。10
对本项目质量控制保证体系进行评审(7分):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3分,缺项的得0分。7
对发货过程管理措施进行评审(7分):管理措施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管理措施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管理措施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3分,缺项的得0分。7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6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质保期、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售后服务点等)进行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分,缺项的得0分。6
总得分65

注: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

评委签名:,年月日

附表4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要求要求说明
1供应商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供应商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总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或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总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
4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并对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并对其他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初步审查结论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的资料,将资料逐

一对应上传或关联(有特殊备注的除外)(若关联页码有多页而只能关联一页的,则关联相应页码

的第一页)。

附表5

价格评分表

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

供应商分值分值
价格(35分)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审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参与评审报价)×35。35
报价得分(35分)

第四章合同样本

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合同

采购人:,(以下简称买方)

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卖方)

买方与卖方就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所需液化石油气钢瓶智

能角阀的供货(包括运输、装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

同。

1、设备合同价

单位:人民币元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设备名称)供货到买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

括运杂费、运输保险费、装卸、安装(安装至钢瓶由钢瓶厂家完成)、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及

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2、合同供货期

本项目供货期1年或达到采购暂定数量,先到的为准,采用分批采购的方式,具体供货时间及

供货数量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每批下单后10天内交货。

3、供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4、接货通知

卖方应在设备运达现场前5天将准备发运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

的尺码、毛重及对设备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

5、运输及装卸保险

5.1设备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前均由卖方承担,一旦设备

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5.2卖方保证在确认设备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

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6、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6.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

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

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6.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

方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

通知后,派员3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设备清点验收(具体时间双方另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

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设备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

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7、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7.1按招标文件要求。

7.2在付款前卖方应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若买方未收到相应发票的,付款期限顺延。

8、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如需到工厂进行培训,买方承担来往车费,

卖方承担培训费及食宿费用。卖方对买方的技术人员培训直至合格。

9、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现行的中国标准和权威的行业标准及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卖方在调试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测

试报告给买方。如买方对测试报告有疑问,买方有权指定有关部门进行测试,如所疑属实,测试费

用由卖方负责,卖方负责处理问题,直至合格。如所疑不实,测试费用由买方自负。

10、本次采购设备安装(如有)、调试由卖方负责。

11、采购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及成品保护,概由卖方负责。

12、最终验收

12.1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

(4)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5)设备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

验收合格证书。

13、产品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生产,产品是

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质保期按卖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执行。

从设备到货通过买方或检验部门最终验收合格后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期。

质保期为:5年。

14、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一旦发生故障,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最迟于4小时内做出响应,2个工作日内解决

故障。若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排除故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

约金。

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在质保期内,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5日内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进

行维修如不能修复的应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更换的,视

为逾期交货。由于买方和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产生的故障,卖方予以有偿更换且仅收取材料费。

15、规格说明:

按投标承诺。

16、主要部件清单

按投标承诺。

17、随机文件清单;

17.1装箱清单;

17.2操作维护手册;

17.3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8、违约责任

18.1卖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货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可以

从待付货款中扣除。

18.2卖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不能按期通过买方验收合格,每逾期一天,须每日向买方支付合

同总价0.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视为卖方不能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因逾期交

货或不能按期通过买方验收合格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

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买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卖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8.3卖方所交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

件规定标准的,卖方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买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卖方逾期交货处理;卖方

拒绝更换货物的,买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卖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8.4合同生效后,发现卖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卖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买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

赔偿金。

19、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19.1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19.2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供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如造成买方损失

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卖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9.3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不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

定除外)。

20、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20.1在合同有效期内,买、卖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

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2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买方书面另

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

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21、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买方有权直接向卖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

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2、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且买、卖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24、本合同一式份,同等生效,双方各执份。

25、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买方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

b、卖方投标文件;

c、询标纪要和承诺书(如有);

d、中标通知书。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本合同年月日于,签署

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一、招标内容

序号内容数量
1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符合GB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T/CATSI02014-2021《液化石油气智能瓶阀》等。100000只

二、钢瓶智能角阀技术参数

1.智能角阀由电子身份标签、限充装置、角阀本体组成,可实现液化气钢瓶的定点充装,限制

过期瓶、报废瓶的充装,并将充装数据存储上传,它具有唯一终身身份编码。

2.工作原理

智能角阀的电子身份标签会存储钢瓶的基本信息、使用企业信息。配套的智能液化充气充装枪

自动识别电子身份标签内的相关信息,判断钢瓶是否符合充装要求,符合充装要求后开启限充装置

进行充装。

3.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基本参数参数值选取依据
1公称工作压力WP2.5MPaGB7512-2023
2工作温度-40℃~60℃GB7512-2023
3阀体材料牌号HPb59-1GB7512-2023
4气密性试验压力2.5MPaGB7512-2023
5公称通径≥7mmGB7512-2023
6瓶阀耐压(水压)12.5MpaGB7512-2023
7耐用性测试30000次GB7512-2023
8进气口连接螺纹PZ27.8、PZ27.8左GB7512-2023
9出气口连接螺纹M22x1.5左-6HGB7512-2023
10充装时间压力0.8MPa,介质水充装15kg水,所用时间≤1min

备注:液化石油气智能自闭式瓶阀的设计、生产制造、检验应符合GB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

阀》通用条款要求。

4.产品性能技术参数要求

(1)防磁功能:为确保产品的先进性与防护性,智能角阀限充技术应采用非强磁吸附原理和物联网密

码技术,即采用非磁力原理,防止任何强磁设备破解。投标单位应详细解释投标产品的原理,包括

产品剖面图、实际解剖图等,招标人有权对角阀的工作原理进行现场验证。

(2)自闭功能:在智能角阀出气口位置设置有自闭装置,与充气装置(或调压器)连接后能自动打开

阀,卸去即使手轮开启时,不装减压阀不出气;智能角阀出气口设计结构,虽然增加了自闭装置,

但设计结构与原普通角阀安装尺寸一致,不影响原有减压阀使用。

(3)智能角阀为不可拆卸结构(暴力破坏除外)

不可拆卸结构:阀门内部零部件(含密封件)安装后,通过承压锁固零件进行锁死,只有通过

破坏阀上的承压锁固零件才能将阀门内部零件拆卸更换,且被拆卸的阀因为承压件破坏而不能正常

使用

(4)智能角阀电子身份标签:“RFID射频芯片每个芯片有唯一编码,主要存储钢瓶信息、客户信息

等。其基本尺寸为:矩形带圆角,长:20±2毫米,宽:18±2毫米,电子标签自带溯源二维码,可

扫描二维码进行溯源。

(5)二维码结构:智能角阀上面的二维码可实现扫码朔源的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安卓系统)扫描

二维码,获知角阀生产厂家的基本信息。此二维码信息与电子身份标签二维码信息同步,气站使用配

套软件平台,可以进一步获知钢瓶的基本信息,如钢瓶的规格、编码、厂家信息、年检情况、充装单

位充装时间等信息。

5.材料材质技术要求

(1)角阀的主要材料(阀体、阀杆、压帽、连接件等)采用HPb59-1或棒材,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

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项目内容
1化学成分化学元素(质量分数)
Cu(%)Pb(%)Fe(%)
57.0~60.00.8~2.5≤0.5
2力学性能棒材直径或对边距离(mm)抗拉强度Rm(N/mm²)断后伸长率A(%)
5~20不小于420不小于12
>20~40不小于390不小于14

注:投标单位应当提供投标产品所用材料符合招标要求的书面证明材料。

(2)手轮采用金属材料,并通过GB/T15382耐火性试验;

(3)非金属密封材料采用橡胶密封圈和非橡胶密封垫。

★5.执行标准

GB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T/CATSI02014-2021《液化石油气智能瓶阀》。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商品出现故障后,中标人接到需方通知后,最迟于4小时内做出响应,

2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合同商品到达后,中标人提供安装调试(整体安装在钢瓶上由钢瓶厂家完成),

培训服务,帮助需方用户尽快熟悉使用。

★7.投标人提供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的产品主体件(气瓶阀门)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第六章商务条款

★1.供货期要求

本项目采购供货期为一年或采购数量达到暂定数量,以先达到者为准。采用分批采购的方式,

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每批下单后10天内交货。

★2.质保期:保修期60个月(限充功能除外),保修期自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

质期内因维修造成设备缺陷引起各种故障应由服务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3.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

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

★4.付款方式: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按月结算(以每月26日到次月25日为一个周期),

招标人按到货实际数量提供开票信息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收到开票信息后在3个工作日内开

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交付的设备并最终验收合格且收到乙

方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开票货款。

5.验收

(1)中标人应提供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合

同货物验收标准。验收中发现合同货物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合同货物,并

负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2)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采购人认可

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中标,经采购人确认

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3)如中标人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中标人

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

(4)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其他说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第七章附件

附件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关于贵方对招标编号为YZDL[2026]009号的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

购项目(项目名称),本单位申明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3、本项目我单位非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2

投标函

(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

组织的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YZDL[2026]009号)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函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

有约束力。

(2)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确认无误。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6)如果在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按招标人的规定进行处罚。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

性。

(9)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

(10)我们郑重声明: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4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DL[2026]009号

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

注:1、须与相应标项的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

供应商盖章:(公章)

年月日

附件5

技术要求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DL[2026]009号

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

注:须与第五章所有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

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

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

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

供应商盖章:(公章)

年月

附件6

产品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DL[2026]009号

序号设备名称品牌产地型号主要规格数量单位

注:货物详细配置、技术应另页描述。

供应商盖章:(公章)

年月日

附件7

供应商一般情况

1单位名称:
2总部地址:
3当地代表处地址:
4电话:联系人:
5传真:电子信箱:
6注册地:注册年份:
7公司的经营范围:
8从业人员数量
9营业收入
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8

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DL[2026]009号

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

说明: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

供应商盖章:(公章)

年月日

附件9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DL[2026]009号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备注
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小写:元
大写:元

备注:公开招标实行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有效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附件10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DL[2026]009号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型号产地数量单位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组成
产品总价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培训费软件费运输保险费等
1234567891011121314
投标总价合计:

说明:1、项7=项8+项9+项10+项11+项12+项13+项14,项7=项6*项5;

2、“投标总价合计”应与“附件9、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附件1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

智能角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

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

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有则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

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
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
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

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