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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招标文件]2026年江山市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江山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浙江 · 衢州
发布:2026-04-12 21:18:14截止:2026-04-20
产品/服务: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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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2026年江山市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长清线隧道机电及亮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预公告[A3308810990005898001001]


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名称:
2026年江山市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长清线隧道机电及亮化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2604-330881-04-01-532566
标段(包)名称:
2026年江山市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长清线隧道机电及亮化改造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8810990005898001001
招标人:
名称:江山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587018672
电话:15757075376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4-10 18:51:51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4-16 18:51:51
信息来源: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年江山市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长清线隧道机电及亮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4.10预公示稿.pdf

2026年江山市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长清线隧道

机电及亮化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山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2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目录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中标通知

7.6中标结果公告

7.7履约保证金

7.8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其他注意事项

9.2其他约定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表六确认通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A.养护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合同协议书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8转让

1.9严禁贿赂

1.10化石、文物

1.11专利技术

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2.发包人义务

2.1遵守法律

2.2发出开工通知

2.3提供施工场地

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2.5组织设计交底

2.6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

2.8其它义务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2总监理工程师

3.3监理人员

3.4监理人的指示

3.5商定或确定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履约担保

4.3分包

4.4联合体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4.10承包人现场查勘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7.2场内施工道路

7.3场外交通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目录

7.6水路和航空运输

8.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2施工测量

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3治安保卫

9.4环境保护

9.5事故处理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1.开工和交工

11.1开工

11.2交工

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1.6工期提前

11.7工作时间的限制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要求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6清除不合格工程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2现场材料试验

14.3现场工艺试验

14.4试验和检验费用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5.2变更权

15.3变更程序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6暂列金额

15.7计日工

15.8暂估价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

17.2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4质量保证金

17.5交(竣)工结算

17.6最终结清

18.交(竣)工验收

18.1交(竣)工验收的含义

18.2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8.3验收

18.4单位工程验收

18.5施工期运行

18.6试运行

18.7竣工清场

18.8施工队伍的撤离

18.9交(竣)工文件

18.10工程档案管理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19.2缺陷责任

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19.5承包人的进入权

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9.7保修责任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3人身意外伤害险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5其它保险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2不可抗力的通知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2.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22.2发包人违约

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23.索赔

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4发包人的索赔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24.2友好解决

24.3争议评审

24.4仲裁

目录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2.发包人义务

2.6支付合同价款

2.8其它义务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3分包

4.11不利物质条件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11.开工和交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3.工程质量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2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4质量保证金

18.交(竣)工验收

18.1交竣工验收的含义

20.保险

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3人身意外伤害险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5其他保险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2.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适用于小修保养工程)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适用于养护工程)

附件二廉政合同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

附件七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八发包人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九养护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附件十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3.其它说明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现金支付(全部采用现金支付的,提供银行汇出扫描件)

五、养护工程作业方案

附表一总体作业计划表

附表二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临时占地计划表

附表五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九、承诺函

十、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

企业信誉及其他因素自评分表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目录

一、报价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四、投标单价调价响应承诺书

第一卷

9

第一章招标公告

10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26年江山市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长清线隧道机电及亮化改造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江山市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长清线隧道机电及亮化改造工程)

由江发改投建〔2026〕43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604-330881-04-01-53256

6,养护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江山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

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qz.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蜈蚣山隧道为直线连拱隧道,双洞双向通行,总长227米。隧道宽度9.

75米,其中行车道宽2×3.75米,隧道净高5米。高坑坞隧道为直线分离式隧道,双洞

双向通行,右洞总长902米。左洞总长917米。隧道宽度9.75米,其中行车道宽2×3.7

5米,隧道净高5米。本项目计划对隧道供配电、通风控制系统维修问题以及隧道内部装

饰改造提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1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为:高坑坞隧道、蜈

蚣山隧道的照明灯具、干线电缆、部分支线电缆、照明控制系统、UPS更换;更换隧道疏

散标志灯;对供配电、通风控制损坏部分进行维修;高坑坞隧道顶面装饰改造、裂缝、漏

水修补。预算价约429.9517万元。

计划工期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1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隧道养护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专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

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交

通工程(公路机电专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11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业绩最低要求: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

段成功完成过公路机电施工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

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

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

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

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

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月日17时30分。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

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月日08:45(北京

时间,下同)。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

5.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2

第一章招标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

邮政编码:324100

联系人:余工

电话:13587018672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7号合屹大厦1#楼1单元10楼

邮编:324000

电话:0570-3019938

传真:0570-3019238

联系人:刘家洋、胡建霞

江山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6年月日

1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江山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联系人:余工电话:13587018672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7号合屹大厦1#楼1单元10楼联系人:刘家洋、胡建霞电话:0570-3019938传真:0570-3019238
1.1.4项目名称2026年江山市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长清线隧道机电及亮化改造工程)
1.1.5养护工程地点江山市境内
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统筹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月日
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3.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见附录6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见附录7其它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专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5)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1.4.4规定
1.10.2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
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提出疑问的方式: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我要投标--提出质疑。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备案后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3.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本项目不适用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网上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填写工程量清单。
3.2.3报价方式单价
3.2.6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
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以工程量清单预算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工程量清单预算为4299517元。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5、0.96、0.97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为调整系数。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在某项细目单价高出业主预算价相应细目的20%或低于30%时,在确保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投标单位的单价需承诺自愿调至业主预算价以内并签订承诺书,否则以否决投标处理;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调整好的工程量清单提交招标人审核并通过,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中标,一切责任自负。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养护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AA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4.2缴纳方式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如因银行原因显示的银行账号与系统备案的不符,应及时提交缴款凭证和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户证明至监管部门(保证金室)确认(电话3次无法接通或30分钟内未能提交的按照拒收处理)。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客服热线:400-153-8889(每天8:00-17:30)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市本级0570-8757613,柯城区0570-3056975,衢江区0570-8071230,龙游县
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0570-7261080,江山市0570-4036537,常山县0570-5662019,开化县0570-6010600。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监管部门投标保证金专户。备注:1.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2.以投标保证金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形。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扫描件;(2)养护及机电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资质提供);(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养护及机电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3.5.2财务状况表☑无须提供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年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发包人或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明、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形,应在招标文件中对相关业绩的认定标准和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1)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应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2)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3)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资料/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招标公告。(2)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盖单位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加盖牵头人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外;其余地方要求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均指盖牵头人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启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未解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
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开标大厅:(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4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5.2.2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一、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进行开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公证人员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解密时间:工作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3)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4)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及其他内容,同时宣布第二个信封预计开标时间。(5)招标人宣布本次第一信封开标结束。5.2.3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招标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抽取系数
5.2开标程序(双信封)现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开标活动中需抽取系数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的,投标人可通过直播画面切换进行观看。(4)公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5)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6)开标会议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束。5.2.5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推荐产生。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内容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7.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选择保险公司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选择融资担保公司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
8.5.1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电话:0570-4035583邮编:324100
9.2否决投标9.2否决投标9.2.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9.2.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1、3.1、3.4、3.6各条款所列否决投标情形之一的。9.2.3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9.3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2、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http://ggzy.qz.gov.cn/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7、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8、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qz.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0570-3899008。
9.3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9、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10、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11、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特别提醒:1、在开标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电话后30分钟未回复或5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的(不见面开标以系统提示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申辩机会。2、本次项目招标如招标人有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开标现场公证的,公证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9.3关于项目班子考勤按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江山市交通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操作细则》规定执行。

26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施工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专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专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7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财务要求
施工1标段承诺提供不少于4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注: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28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业绩要求
施工1标段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公路机电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

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29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信誉要求
施工1标段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0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11.担任过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拟委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11.担任过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年龄在60周岁以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11.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经验3年以上的安全负责人,有安全员证书C类,年龄60周岁以下。

注:1、项目经理填写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经历,安全生产负责人填

写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经验3年及以上的经历,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允许更换,否则,发包人将按相关规定对

承包人作出相应处罚。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投标人为项目班子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参保

情况书面资料,书面资料出具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格式或政务网获

取印有社保机构电子签单的社会保险参保书面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样有效),已退休的相关

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最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发放每月工资的银行流水证明,但年龄超过65周

岁的不予认可。

3、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页面

显示内容为准。

4、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

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5、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

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

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

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6、“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

资性质的限制。

7、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31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数量要求资格要求
/

32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备注
/

33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

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

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任职或工作的;

(12)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

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

35

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及以上

交通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

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标段工程的道路现状、交通流量、水文、地质、气象和料

场、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

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

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

36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

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

定的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

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

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

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

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

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

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

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

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养护工程作业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37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如有);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

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

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

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

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

人自行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

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

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

38

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已书面形式完成。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密封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养护工程作业方案;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承诺函;

(9)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报价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合同用款估算表。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

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4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制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39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

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

写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

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

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

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

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

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

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

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

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

价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

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

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

准。

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

入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

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

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

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

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

40

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

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

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则“近年财务状况

表”应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

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1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

页截图。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及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

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

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技术负责人不允许更换。

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

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上填报并发布

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

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的签约合同价的

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

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

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2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

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

3.7.5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纸

质投标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

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

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

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43

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

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

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

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公开开标,并邀

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

果。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44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

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

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

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体和

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

式进行。

45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

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招标人召集原评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4定标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

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

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

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

数额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

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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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

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

标时的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

标时的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

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

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8.6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

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

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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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

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关于废止

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

号)办理。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

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

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其他注意事项

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收到招

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投标文件递交后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

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2其他约定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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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养护施工招标第一信封

(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开标记录表①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备注签名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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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标段养护施工招标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①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备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元)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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