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服务采购信息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服务
项目编号
B440100FORJL8B2GM9
项目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区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广惠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按路网划分为 G35 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改扩建工程(简称“国网段”)和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简称“省网段”)。本项目路线全长 153.865km,起点位于广州黄埔区萝岗街,途经广州市增城区、惠州市博罗县、惠城区、惠阳区,终点位于惠东县凌坑村。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G35 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长约 97.6km,由双向六车道扩建为双向十车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宽 53m;S21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长约 56.3km,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宽 42m。设计速度汤泉至汝湖段采用 100 公里/小时,其余路段采用 120 公里/小时(既有隧道路段采用 100 公里/小时),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管理处 ,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惠州市。 计划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竣工验收且环评验收通过之日止。 负责本项目监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案实施、针对现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或措施;为建设单位配合环保类检查;完成监测报告编制;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基础资料、配合后期环保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环保验收。
公告名称
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服务采购信息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4-17 0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4-21 23:59:59
公告附件
附件2:评标办法.pdf
广惠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pdf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服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25〕2号批准建设,国网段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5〕344号批复,省网段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25】69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35%企业自筹,65%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监测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广惠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按路网划分为G35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改扩建工程(简称“国网段”)和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简称“省网段”)。本项目路线全长153.865km,起点位于广州黄埔区萝岗街,途经广州市增城区、惠州市博罗县、惠城区、惠阳区,终点位于惠东县凌坑村。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G35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长约97.6km,由双向六车道扩建为双向十车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宽53m;S21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长约56.3km,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宽42m。设计速度汤泉至汝湖段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余路段采用120公里/小时(既有隧道路段采用100公里/小时),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管理处 ,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惠州市。
计划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竣工验收且环评验收通过之日止。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环境监测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类,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 HJJC1 | G35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K1889+516~K1987+088.452; S21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K1+100~K57+375 | 153.865 | 负责本项目监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案实施、针对现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或措施;为建设单位配合环保类检查;完成监测报告编制;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基础资料、配合后期环保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环保验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资质认定标志)。 |
注: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具有类似项目环境监测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也予以认可。下同)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1日,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474144492@qq.com(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确认发放)。投标人应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登记申请表》邮寄给招标人,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邮寄地址见招标公告联系方式。
《投标登记申请表》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中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四角楼惠河高速管理中心
邮 编:516100
电子邮箱:474144492@qq.com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18825142594
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 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第三章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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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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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下同);(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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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0分主要人员:25分技术能力:0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1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共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摇出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保留百分比后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例如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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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 10分 | 根据对监测工作范围描述是否完整、准确程度和总体工作思路清晰、可行程度,得6~10分。 | |
| 实施方案 | 10分 | 根据监测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等内容,得6~10分。 | ||||
| 安全与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进度和安全与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工作进度计划保证性,得3~5分。 |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后续服务安排和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及全面性,得3~5分。 |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 | 25分 | 人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得25分。 |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10,E1=1.5,E2=0.5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0分 | / | 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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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业绩 | 25分 | 基本要求 |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 ||
| 加分条件 | 10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内每增加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 ||||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情况(10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事故被:(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2分/次。(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1分/次。注:1.处罚信息公示期,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向社会公开的期限;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0时是否位于处罚信息公示期,来判定是否影响相关投标人的履约情况得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0时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应予以扣分、否则不予扣分。2.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3.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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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 3.2.2 | 原3.2.2条款补充细化如下:除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1、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时,技术建议书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之和,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若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7人时,则技术建议书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评审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若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9人时,则技术建议书的得分: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审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依次按照以下流程):(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分差值(次分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示例:同一评委对5名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分分别为:27.3(最高分)、27.1、26.5、26.1(次低分)、25.5(最低分),则其最大差值为1.8、次大差值为27.3-26.1=1.2)。以上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准。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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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
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
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
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
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参见本招标文
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项。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
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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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
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
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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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
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
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42-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
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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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投标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4.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账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
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
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
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
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
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
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
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9.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
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
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
荐中标候选人。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
标。
3.9.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
(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知1.4.3项、1.4.4项、1.12项、3.4项、3.5项;
(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3.9.7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
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推荐中标以后至合同签署以前,因履约不良等信誉问题被省
级或以上政府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或取消资质的,则招标人可按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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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被交通运输
部、省交通运输厅等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
理;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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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
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服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
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25〕2号批准建设,国网段初步设计已由交
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5〕344号批复,省网段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25】
69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
比例为35%企业自筹,65%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机构
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监测服务采
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以
下简称“广惠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按路网划分为G35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
改扩建工程(简称“国网段”)和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简称“省网段”)。
本项目路线全长153.865km,起点位于广州黄埔区萝岗街,途经广州市增城区、惠州市博罗县、
惠城区、惠阳区,终点位于惠东县凌坑村。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G35济广高速公路惠州
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长约97.6km,由双向六车道扩建为双向十车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宽53m;S21
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长约56.3km,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路基标准横断
面宽42m。设计速度汤泉至汝湖段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余路段采用120公里/小时(既有隧道
路段采用100公里/小时),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管理处,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惠州市。
计划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竣工验收且环评验收通过之日止。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环境监测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类,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2-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 HJJC1 | G35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K1889+516~K1987+088.452;S21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K1+100~K57+375 | 153.865 | 负责本项目监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案实施、针对现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或措施;为建设单位配合环保类检查;完成监测报告编制;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基础资料、配合后期环保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环保验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资质认定标志)。 |
注: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具有类似项目环境监测业
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
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
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
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
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也予以认可。下同)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
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投标
登记申请表》,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
-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1日,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
份证、《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474144492@qq.com(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
电子版发出(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确认发放)。投标人应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登记申请表》邮寄给招标人,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邮寄地
址见招标公告联系方式。
《投标登记申请表》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的“服务指南”
-“资料下载”-“建设工程”中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
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粤采易”阳光
采购平台网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
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
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
招标。
7、联系方式
-4-
招标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四角楼惠河高速管理中心
邮编:516100
电子邮箱:474144492@qq.com
联系人:彭工
电话:18825142594
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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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资质认定标志)。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项目 | 业绩要求 |
| 业绩 | 近五年内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 |
注: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承担过”是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
议书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相关指标,还应提供能反映相关指标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发包
人证明等)。不能合理判断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文本应含有: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合同金额、
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签约人及单位公章等内容。
3、按投标人须知3.5.2项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
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文件或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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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项目 | 信誉要求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广东省)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1、按投标人须知3.5.3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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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担任过至少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的项目负责人。 | / |
注:
1、环境相关专业指环境评价、环境生物、环境工程、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环境地学、生态研究、自然地
理、大气物理、土壤学、植物学、生物化工等。
2、上述工作经验以投标文件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专业工程师 | 2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5年从事过类似工作(环境监测)。 |
| 助理 | 2 | 初级或以上职称。 |
注:
1、本表所要求其他主要人员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进行承诺,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以上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招标人要
求和各标段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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