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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合肥理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合肥理工学院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2026-04-17 15:00:07截止:2026-04-27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合肥理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一、合同编号: 2025BFFHZ01871-001

二、合同名称: 合肥理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5BFFHZ01871

四、项目名称: 合肥理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理工学院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00MB099341XU

地址: 合肥市巢湖市巢湖半岛生态科学城治中路6号

联系方式: 0551-65155666

供应商(乙方): 合肥新普仪测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744877745N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48号旺城大厦1801室

联系方式: 189637902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理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机器视觉创新综合实验系统、薄膜厚度测量综合实验系统等相关设备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696.5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交付期限:45(日历天) 2.交付地点:合肥理工学院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方式:送货上门安装交付并调试完成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7小时12分4秒

  •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8-21

  •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8-22

    办理用时:

    0天16小时21分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8-2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1分

附件:
合肥理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pdf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91340100744877745N主体名称:合肥新普仪测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法人主体角色:供应商
交易项目编号:2025BFFHZ01871交易项目名称:合肥理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2025BFFHZ01871标段名称:合肥理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元):6965800.0合同结算金额(元):6965800.0
合同工期(天):45实际工期(天):38
合同签署时间:2025-08-20 11:16:04履约信息递交时间:2026-04-17 11:17:55
安全达标情况:合格环保达标情况: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合格发布部门:合肥理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附件:
光电信息验收报告.pdf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合肥理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5BFFHZ01871

甲方(采购人):合肥理工学院

乙方(中标人):合肥新普仪测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合肥理工学院

合肥理工学院(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合肥新普仪测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

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通知书;

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货物(详见附件1)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6,965,8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玖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

元)。
分项价格:详见附件2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提供等

额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中标人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工作内

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付清余款。

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中标人无需提供预

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

付款。;

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交付期限(日历天):45;

1.5.2交付地点:合肥理工学院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5.3交付方式:送货上门安装交付并调试完成。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

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

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

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

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

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

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

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

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

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

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

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

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

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

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合肥市人民法院起诉。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吴明在或授权代表(签字):王光训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合肥新普仪测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34132100001800100190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

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

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

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

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

准。

2.3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

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

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4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

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

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

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

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

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

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质量保证

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

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

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

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5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合同中止、终止

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

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

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

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2.18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履约保证金

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

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

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

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

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1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约定内容
1如甲方因本项目产品或技术资料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及技术资料合法拥有者或合法被许可使用的相关证明。同时乙方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后果。
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3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40%(乙方提供等额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乙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工作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余款。
4货物交付给甲方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5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4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6检验和验收: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履约,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质量和标准对乙方进行检验和验收。乙方提供的一个或多个货物未通过甲方验收,则视为合同整体验收未通过。
7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8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工程师在在接到用户维修服务的请求后,须在12小时内给予答复,进行电话指导、网上诊断协助排除故障,必要时,派专门维修人员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维修人员到场后,一般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在72小时内修复;若72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直到原设备修复完毕
11本项目涉及到的货物分两批供货,首批供货数量由甲方确定,供货后甲方组织初验(乙方提供货物,采购人需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论以终验结果为准),初验合格后通知乙方组织第二批供货。若首批供货验收不合格,甲方给中标人10个日历日的整改期,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则视同中标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合同签订后供货前甲方将抽取两个以上产品种类要求乙方提供产品正规渠道采购证明文件,如拟采购代理商代理资质及采购合同或原厂采购合
12同。
13实验室改造装修前乙方需出具具体方案及效果图,待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水、电等线路改造采用暗线方式。
1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合同其它未说明事项,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5合同涉及拉曼光谱仪、数字示波器等需强制计量的仪器,此类仪器需经法定计量机构校准后方可使用,同时部分设备需要提供溯源至国际标准的校准记录,乙方需提供相应仪器的校准证书或校准记录;
16合同涉及阻尼光学隔振平台、红外成像实验系统等对环境敏感的设备,需注意在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对设备的安全防护,乙方需在安装完成后对相关设备进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

4.1附件1

附件1黏贴区域

4.2附件2

附件2黏贴区域

合同装备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9固体激光原理与技术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DPSL9套56000504000
10几何光学与光学设计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JHSJ9套22000198000
11光学系统像差理论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ABE9套49000441000
12数字式光学传递函数的测量和像质评价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CH-II9套18000162000
13激光偏振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PZGX9套79000711000
14晶体的电光、声光、磁光调制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DSTZ9套56000504000
15物理光学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POZH9套39000351000
16光纤技术基础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FIB9套32000288000
17数字示波器普源、DH01204U32套4950158400
18阻尼光学隔振平台大恒光电、DH-OTR-201040套9500380000
19智慧黑板TCL、BRD86C60M4套2260090400
20实验室配套新普、定制1项376000376000
一、基本信息三、验收记录
专家组验收记录及结论验收项目
二、主要内容2025年11月26日,合肥理工学院在行政楼414组织验收会,验收专家组听取了中标公司、使用单位关于验收项目的总结报告,审查了相关的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查看的情况,经质询、讨论形成意见如下:1.相关设备及附件的型号、规格符合合同要求;2.相关设备的性能指标、功能及技术文档资料完整:3.相关设备试运行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合同或招标要求:4.相关设备的现场演示良好;5.相关设备的运行环境、配套设施情况良好:
验收结论
该项目符合合同(招标)规定的各项性能指标及要求,一致建议通过验收。
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签名
专家组组长签字王栋教授安徽大学
专家组成员签字李中军教授合肥工业大学
甄胜来教授安徽大学
訾振发教授合肥师范学院
黄凯副教授安徽建筑大学
使用单位意见验收合格项目负责人,来车文部门领导日期:2025.11.26
项目名称合肥理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5BFFHZ01871
合同金额(大写):陆佰玖拾陆万伍仟捌佰元(小写):6965800元
中标公司合肥新普仪测科技有限公司
到货时间2025年9月28日
验收申请2025年11月18日
主要内容简介: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含:机器视觉创新综合实验系统、薄膜厚度测量综合实验系统、LED参数测试综合实验系统、红外成像原理及应用实验系统、拉曼光谱分析测量综合实验系统、光电图像技术综合实验系统、基于LIBS技术的金属定量检测实验系统、激光雷达参数测量及应用实验系统、固体激光原理与技术综合实验系统、几何光学与光学设计综合实验系统、光学系统像差理论综合实验系统、数字式光学传递函数的测量和像质评价实验系统、激光偏振综合实验系统、晶体的电光、声光、磁光调制实验系统、物理光学综合实验系统、光纤技术基础综合实验系统、数字示波器、阻尼光学隔振平台、智慧黑板。
合同装备清单(可另附页,但需盖公司章)
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1机器视觉创新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IMAGE4套55000220000
2薄膜厚度测量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TF4套45000180000
3LED参数测试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LED4套43000172000
4红外成像原理及应用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HW4套75000300000
5拉曼光谱分析测量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LM4套98000392000
6光电图像技术综合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CCD4套56000224000
7基于LIBS技术的金属定量检测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LIBS3套299000897000
8激光雷达参数测量及应用实验系统大恒光电、GCS-LIDAR3套1390004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