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宏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2026年度燃气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企{2026}280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燃气工程无损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度燃气工程无损检测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度燃气项目及工业商业代建项目的天然气管道的无损检测(包括RT、UT、MT、PT),包括工业和商业的抽检。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具有RT、UT、MT、PT检测资格或常规检测资格。企业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②检测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检测项目须包括RT、UT、MT、PT。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方式:供应商登陆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4:30
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兴越路1488号现代大厦2号楼19楼会议室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在线下载-质疑投诉模板”进行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兴越路1488号现代大厦2号楼2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186032
质疑联系人:郑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8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505027
质疑联系人:马小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13271
3.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兴越路1488号现代大厦2号楼20楼
传真:/
联系人:韦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1186032
附件信息:
2026年度燃气工程无损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绍柯企{2026}280号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2026年度燃气工程无损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 4 月 28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企{2026}280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燃气工程无损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年度燃气工程无损检测项目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度燃气项目及工业商业代建项目的天然气管道的无损检测(包括RT、UT、MT、PT),包括工业和商业的抽检。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具有RT、UT、MT、PT检测资格或常规检测资格。企业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②检测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检测项目须包括RT、UT、MT、PT。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方式:供应商登陆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8日14:3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柯桥区兴越路1488号现代大厦2号楼19楼会议室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在线下载-质疑投诉模板”进行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兴越路1488号现代大厦2号楼2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186032
质疑联系人:郑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8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505027
质疑联系人:马小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13271
3.监督管理部门
4.名称: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
5.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兴越路1488号现代大厦2号楼20楼
6.传真:/
7.联系人:韦先生
8.监督投诉电话:0575-811860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 1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服务内容,投标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服务相关的全部员工劳动报酬(含工资、福利、社保、住宿、伙食、高温、过节、加班、奖金等)等所需耗材、制服及劳保用品费用、服装、日常运作工具、材料、机械损耗、工具、运输、利润、税金及不可预见费(如突击工作费,人工增加费,设施维护费及其它等)一切等相关费用。《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清标小组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2 | 项目采购类型 |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 |
| 3 | 分包或转包 | (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 |
| 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 |
| 5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6 | 样品提供 | 不要求。 |
| 7 | 演示 | 不组织。 |
| 8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 由采购人支付 |
| 9 | 投标保证金缴纳 |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10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11 | 电子招投标说明 |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国企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在线下载-CA申领及续费”;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在线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乐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
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
3.询问、质疑、投诉
3.1供应商询问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3.2供应商质疑
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2.3.4事实依据;
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在线下载-质疑投诉模板”进行下载。
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
3.3供应商投诉
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3.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在线下载-质疑投诉模板”进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s://b.zhengcaiyun.cn/)。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
▲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
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0.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国企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
10.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10.1.2投标声明函;
10.1.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10.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1.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10.1.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0.2.1技术响应表;
10.2.2商务响应表;
10.2.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10.2.4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10.2.5项目组人员名单;
10.2.6售后服务方案(如有)。
10.2.7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
10.2.8廉政承诺书;
10.2.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
10.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0.3.1投标(开标)一览表;
10.3.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11.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
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清标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1.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1.3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在线下载-CA申领及续费”进行查阅。
1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3.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4.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
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7.开标
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7.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
18.资格审查
18.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8.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8.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8.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19.信用信息查询
19.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19.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19.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国企采购活动。
19.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0.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
21.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对其列入失信名单,并自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允许其再参与本采购单位组织的任何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
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2.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八、合同授予
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合同的签订
2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九、履约验收
27.履约验收
27.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27.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7.4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7.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7.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
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
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
一、服务清单及要求
1.1服务范围:
2026年度燃气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主要包括: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度燃气项目及工业商业代建项目的天然气管道的无损检测(包括RT、UT、MT、PT),包括工业和商业的抽检。
1.2服务要求:
1.2.1质量要求
(1)本项目质量要求及检测中须遵循的技术规范:NB/T47013-2015、设计要求及采购人委托要求。
(2)质量标准: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及设计文件精心组织检测,质量达到无损检测的质量标准,射线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AB级,应采用C5类或更高类别的胶片。
(3)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国家规范和标准检测,未提到的其他规范和标准,只要与本项目有关,中标人都必须遵照执行。
1.2.2其他要求
(1)由于检测单位的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检测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检测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检测单位责任大小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
(2)由于检测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检测报告的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减检测费1000元。在检测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在采购人三次书面通知后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3)检测单位现场检测人员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无损检测有效资格证件。
(4)检测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和管理规定,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5)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委托任务单中指定的检测部位,在可检测条件下,按规范进行检测工作。
(6)在检测现场,检测单位必须遵守采购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7)检测单位必须进认真细致检测,做到公正、科学,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8)如遇有超标缺陷需要返修时,检测单位要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缺陷的位置、大小、性质;协助采购人共同分析产生的原因,通知采购人返修;并按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按比例进行扩大检查。
(9)工程结束后,检测单位须将采购人原提供的有关资料退还采购人。
(10)检测单位将该工程的全部检测报告完整移交采购人后,其射线底片交由采购人保存。
(11)检测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包括人身伤害),其责任由检测单位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采购人不向检测单位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工地住房及其他合同标准条款约定的设施。
(13)在检测时所需的工器具、辅助材料等一律由检测单位自行负责提供。
(14)若政府相关部门对检测单位有备案等要求,检测单位须无条件执行,相关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否则采购人可不予支付检测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检测单位违约责任。
(15)检测单位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果检测单位违反,则检测单位须接受采购人对检测单位作出的处罚。
(16)检测单位须向采购人提交检测报告(资料),并须对其质量负责。同时,成果资料还需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不支付检测费,并要求检测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17)如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在建工程延期,检测工作顺延至工程结束。
(18)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检测单位应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①采购人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2天,不能交检测单位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影响检测单位进场施工的。
②明确由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等未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等向检测单位交验时发现有缺陷而耽误施工进度的。
③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的。
④采购人现场监理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的。
⑤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二、商务要求
▲2.1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每个具体工程的工期须与施工工期同步。
▲2.2数量调整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下浮率)的形式,合同总价暂按90万元签订,工程量按实结算(检测数量按设计图纸、规范及业主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实际检测数量以业主和监理单位核定为准)。
在合同期内服务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90万元,合同终止。
▲2.3付款方式
2.3.1按季度进行结算。每个工程分别计算检测费,每个项目完成后根据双方确认的项目清单一次性付清检测费。
2.3.2中标供应商未能在约定的服务时间内完成的,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服务款。
2.3.3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同时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2.4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包括因承包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工作、生活、交通工具、通讯、食宿、劳力、现场办公设施用房、设备(仪器)、管理成本、所有规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的费用。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
1.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国企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国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
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四、评审程序
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
7.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8.1国企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8.1.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8.1.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8.1.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8.1.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8.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8.2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8.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8.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8.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8.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9.中标候选人推荐(合理低价法)。
9.1评标委员会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推荐报价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优先;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9.2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9.2.1满分基准价分值为100分;
9.2.2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满分基准价【当有效报价在5家及以上时,先在有效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报价(即下浮最小的报价)、1个最低报价(即下浮最大的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报价在4家及以下时,直接以最低有效报价(即下浮最大者)为评标基准价,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9.2.3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每高于(即下浮小于)满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即下浮大于)满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6分,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例如:满分基准价3%,投标报价为2%时扣1分,投标报价为4%时扣0.6分);
9.2.4去掉的最高、最低报价仍进行价格标评审(最高或最低报价出现并列个数超过去掉个数时,例如:去掉1个最高报价(即下浮最小的报价),报价出现2%、2%、3%时,去掉的最高报价为2%)。
10.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10.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10.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10.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
10.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10.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
10.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
10.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0.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10.11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
10.1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10.13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10.14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15《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
10.1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0.1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10.17.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10.17.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10.17.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0.17.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0.17.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18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10.18.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10.18.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10.18.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18.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
10.18.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10.18.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国企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10.18.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0.18.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18.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0.18.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0.18.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18.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五、评标报告
11.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
1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六、废标
13.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14.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15.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确认书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国企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
1、服务内容及标准
(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
2、服务价格
(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转包或分包
不允许转包。
允许分包部分:/
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履约保证金:无
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
1.服务期限:
2.实施地点:
八、付款
付款方式: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检测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检测报告的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减检测费1000元。在检测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在甲方三次书面通知后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诉讼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
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合同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账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
(2)投标声明函…………………………………………………………(页码)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
(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投标声明函
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申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我方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和正在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的。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且合法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7、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8、我方中标后拟在中标后将/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
9、我方承诺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国企采购。
二、以(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等一切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宜。
三、联合体各方对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承诺、澄清等均予以认可,对联合投标各方均产生约束力。
四、如果中标,联合投标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项目)的国企采购活动,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甲方:…乙方:…
…
七、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合同金额和比例分别为:
甲方:…乙方:…
…
八、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 | 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 |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五、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
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
本项目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辐射安全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复印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1)技术响应表………………………………………………………(页码)
(2)商务响应表………………………………………………………(页码)
(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页码)
(4)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页码)
(5)项目组人员名单…………………………………………………(页码)
(6)售后服务方案(如有)…………………………………………(页码)
(7)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页码)
(8)廉政承诺书………………………………………………………(页码)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一、技术响应表
|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1 | ||||
| 2 | ||||
| … |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二、商务响应表
| 类别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服务期限 | |||
| 数量调整 | |||
| 付款方式 | |||
| 报价要求 | |||
注:
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三、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四、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 姓名 |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 | |
| 性别 | ||
| 年龄 | ||
| 职称 | ||
| 毕业时间 | ||
| 所学专业 | ||
| 学历 | ||
| 相关资质证书 | ||
| 其他资质情况 | ||
| 联系电话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五、项目组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检测项目) |
注:检测人员要求: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检测项目须包括RT、UT、MT、PT。本附件后须附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六、售后服务方案(如有)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七、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八、廉政承诺书
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的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服务项目的服务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招标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1)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页码)
一、投标(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 | 条件 | 上限单价 | 投标下浮率 | 备注 | |
| 射线检测 | 透照厚度Ta≤20mm | 35.2元/张 | % | Ta大于20mm,每增加1mm,增收1.6元;若采用γ射线,则收取560元/天的台班费。 | |
| 超声波检测 | T型接头 | 32元/米 | / | ||
| 管道焊缝 | 49.3元/米 | ||||
| 磁粉检测 | 焊缝 | 21.1元/米 | 双面加倍(不要考虑) | ||
| 渗透检测 | 管接头mm | 100<外径≤200 | 32元/个 | / | |
| 200<外径≤300 | 42.2元/个 | / | |||
| 外径>300 | 49.3元/个 | 管道周长大于1米时,按照“焊缝”标准计算 | |||
| 焊缝 | 42.2元/米 | 双面加倍 | |||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
3、钢板、钢管和钢轴的无损检测费(单位:元/㎡)按焊缝相应收费标准(单位:元/米)的3倍收取。
4、以米(或米2)为单位的,单件不足1米(或1米2)按1米(或1米2)计算。
5、工业和商业的抽检,每个项目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
6、下浮率报价以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各种项目的上限单价为基准。
7、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只能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有效报价是指下浮率报价≥0%的报价。下浮率报价<0%的报价为无效标,直接予以淘汰。
9、投标单价=上限单价×(1-投标下浮率)。结算时,投标单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10、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