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制冷工艺系统、工艺给排水系统(制冷相关)、冰、雪维持系统等设计、采购、安装、施工、试运行等。(1)设计招标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电气设计等本项目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等。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通过。 (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配合发包人组织协调其他单位实施及验收。 (3)设备采购内容:制冷工艺系统、工艺给排水系统(制冷相关)、冰、雪维持系统、工艺通风系统、制冷工艺配电系统、制冷工艺控制系统、库体保温系统(不含地面保温系统)、冰雪面辅助系统(不含土建部分)、安装调试(含工艺内容,不含防撞等部分)以及移交后12个月运维服务。招标人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评定分离)》(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发包人要求(草案)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如有)(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pangdongmei@faw.com.cn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5月6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预公示期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6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测
联系人:陈龙建
联系电话:17798779393
招标代理: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庞冬梅
联系电话:0431-81868690、16643162987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附件: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
| 项目名称 | 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一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 | ||
| 标段名称 | 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 | ||
| 招标人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员联系电话 | 陈龙建17798779393 |
| 代理机构 |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员联系电话 | 庞冬梅16643162987 |
| 序号 | 条款内容 | 审查结果 | |
| 1 | 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 是否 | |
| 2 | 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 是否 | |
| 3 | 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 是否 | |
| 4 | 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 是否 | |
| 5 | 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 是否 | |
| 6 | 将特定行政区城、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 是否√ | |
| 7 | 限定或者指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 是否 | |
| 8 |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 | 是否 | |
| 9 | 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 | 是否 | |
| 9 | 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 是否 | |
| 10 | 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 是否 | |
| 11 | 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 是否 | |
| 12 | 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 | 是否 | |
| 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单位签章)2026年4月29日 | |||
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
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
一体化项目
(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招标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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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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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
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
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已由牙克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
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牙克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
产业园内(兴安新城规划四路东侧、规划十一路西侧、规划十三街北侧、规划十
五街南侧)
2.3招标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其中制冷净面积约12.7万平
方米),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工艺设计、制冷工艺系统、工艺给排水系统(制冷相
关)、冰、雪维持系统、工艺通风系统、制冷工艺配电系统、制冷工艺控制系统、
库体保温系统(不含地面保温系统)、冰雪面辅助系统(不含土建部分)、安装调
试(含工艺内容,不含防撞等部分)以及移交后12个月运维服务等。
2.4项目计划投资:29105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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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制冷工艺系统、工艺给排水系统(制冷相关)、冰、雪维持系统等设计、采购、安装、施工、试运行等。(1)设计招标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电气设计等本项目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等。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通过。(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配合发包人组织协调其他单位实施及验收。(3)设备采购内容:制冷工艺系统、工艺给排水系统(制冷相关)、冰、雪维持系统、工艺通风系统、制冷工艺配电系统、制冷工艺控制系统、库体保温系统(不含地面保温系统)、冰雪面辅助系统(不含土建部分)、安装调试(含工艺内容,不含防撞等部分)以及移交后12个月运维服务。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9105 | 工期(日历天) | 80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
务。
(2)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
(4)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具备相同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6)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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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
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得
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总工作量的40%(牵头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A或B之一:
A: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在有效
期内)。
B: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
资质(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
求(2024年1月4日内建行函〔2024〕4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
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
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A或B之一:
A: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
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执业资
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备暖通或制冷或机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
称。
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者能够提
供撤离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职称证书、投标
截止前在本单位连续六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无在
建承诺书或者能够撤离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方向)执业资格,
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备暖通或制冷或机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在本单位连续六个月加盖
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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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需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证书)、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在本单位连续六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
险缴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投标单位、投
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截
图,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已修复或已撤销的,其投标将被接受)。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投标截止时
间前信用已修复或已撤销的,其投标将被接受)。
(3)投标人(企业)、企业法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
果截图。
(4)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
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X-X00:00至2026-X-X00:00(北京时间,
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
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X-Xxx:xx,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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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
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
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测
联系人:陈龙建
联系电话:17798779393
招标代理: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庞冬梅
联系电话:0431-81868690、16643162987
行业监管: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测
联系人:杨海燕
联系电话:0470-2870505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
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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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测联系人:陈龙建联系电话:17798779393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3462号联系人:庞冬梅联系电话:0431-81868690、16643162987 |
| 1.1.4 | 项目名称 | 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牙克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内(兴安新城规划四路东侧、规划十一路西侧、规划十三街北侧、规划十五街南侧)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为100%国有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经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制冷工艺系统、工艺给排水系统(制冷相关)、冰、雪维持系统等设计、采购、安装、施工、试运行等。(1)设计招标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电气设计等本项目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等。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通过。(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配合发包人组织协调其他单位实施及验收。(3)设备采购内容:制冷工艺系统、工艺给排水系统(制冷相关)、冰、雪维持系统、工艺通风系统、制冷工艺配电系统、制冷工艺控制系统、库体保温系统(不含地面保温系统)、冰雪面辅助系统(不含土建部分)、安装调试(含工艺内容,不含防撞等部分)以及移交后12个月运维服务。 |
| 1.3.2 | 工期要求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802日历天,计划自2026年6月20日始,至2028年8月30日止。运维服务周期:自整体项目预验收完成之日起12个月。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工期进度计划如下:(1)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预埋(包含地下、主体结构等位置预埋)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批复通过。(2)合同签订后20日内,预埋材料(包含地下、主体结构等)具备进场及施工条件。(3)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专项方案设计,所有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审核批复通过。(4)2026年8月20日,保温板材料具备进场及大面积施工条件。(5)2027年5月15日,设备制作完成,全部具备进场条件。(6)2027年8月15日,最后一批设备进场。(7)2027年9月15日,完成全部设备、管道、电气、自控及各系统安装工作,同步开展单机调试、空载调试、联动浅调试工作,能够支撑测试道路冰面雪面的制作。(8)2028年2月28日,完成全系统调试、水电、消防、公辅配套、试验仓核心工艺系统调试工作;组织完成工程分阶段竣工预验收。(9)2028年8月30日,利用夏季高温窗口期,完成制冷系统满负荷工况调试、极限性能检测、降温指标核验及专项功能验收;制冷系统各项参数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后,合并前期分阶段验收内容,完成项目整体项目最终验收及全部验收闭环工作。注:以上进度计划仅招标人有权提出调整。任何调整均须基于中标人与土建施工单位及招标人三方共同确认的新的进度计划,并由发包人书面下发后生效;否则,计划服务期不得调整。 |
| 1.3.3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设备达到发包人验收合格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补偿。 |
| 1.9.1 | 踏勘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方式:以网上提问的形式并以电话的形式匿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 |
| 1.10.3 | 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tl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所有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内容。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重大偏离,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等规定,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不再进入详细评标: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投标报价经评委会认定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可以认定为串标,围标的情况;10、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1、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3、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有关修改、补充通知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方式:以网上提问的形式并以电话的形式匿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xx月xx日xx时xx分(北京时间)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无需确认。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建设工程”菜单下“澄清补遗”中查看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补遗书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无需确认。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建设工程”菜单下“澄清补遗”中查看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补遗书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主要设备材料招标人推荐品牌一览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的品牌投标或未上传的,评标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
| 3.2.4 | 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 | 总招标控制价:29105万元。其中:设计费用分项控制价:73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等)分项控制价:26930万元含税暂列金金额(不可竞争费):1440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报价及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不得高于相应分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且可能低于该投标人个别成本影响履约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现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商业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整)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在投标保证金有效缴纳截止时间前出函,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出函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对其提交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 | 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如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验资报告)。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 | 近10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
| 3.5.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公章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专用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要求在规定位置签字、加盖电子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上传。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根据招标需要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与投标时上传到电子交易系统中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1.开标仪式结束后,中标侯选人前三名需提交胶装成册后的纸质“投标书”2份(“投标书”必须与上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档投标内容一致,可以直接打印软件版内带章投标书,以上文件必须胶装成册),送至或邮寄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指定地点(邮费自理)。2.其他地区CA证书是否能跟呼伦贝尔地区全面互通,请提前与第三方数字认证服务企业确认,联系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否则因此原因导致影响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关于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在使用新系统前,应认真阅读《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网址为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bszn_4294/jylc_4295/(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新系统使用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注意和原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区别使用。否则因此原因导致影响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投标文件上传。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注:《关于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在使用新系统前,应认真阅读《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网址为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bszn_4294/jylc_4295/(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新系统使用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注意和原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区别使用。否则因此原因导致影响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5.2 | 开标程序 | 以电子交易系统程序为准注:(1)关于投标人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开标流程及操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指南-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V1。投标人需自行仔细阅读上述附件。如因投标人未按上述附件进行准备工作出现异常,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且系统无法更改解密时间。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如因超时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而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需提前做好收听开标流程及唱标的系统前期准备(在不见面登录页面右侧按照提示下载播放器收看开标视频,如电脑无内置音频播放器需连接音频播放设备收听唱标),以免影响开标。(4)根据《电子招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若投标人首次参加本地区(呼伦贝尔市)项目,需提前检查驱动程序及确保CA锁可以正常解密投标文件;已办理其他地区CA锁的投标人需提前做好CA锁互认工作。若在开标过程中遇到上述问题,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解密的30分钟内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名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完成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中标候选人的优势、不足、风险等评标情况,必要时可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定标会议现场说明。 |
| 7.1.1 | 招标人是否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 否 |
| 7.1.2 | 定标监督小组组成人数 | 3人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过程等进行全程监督。 |
| 7.1.3 | 定标委员会组成人数 | 5人。 |
| 7.1.4 | 定标委员会回避 |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考察、质询人员等不作为定标委员会的成员。 |
| 7.1.5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 |
| 7.1.6 | 定标要素及其他内容 | 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类似项目业绩;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
| 7.1.7 | 定标时间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异议、投诉等情况的,定标时间顺延。 |
| 7.1.8 | 定标违反约定责任 | 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组织定标活动,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结果公示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各投标人关注网页。公示期限:三个工作日 |
| 7.4.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员投标的,由牵头方或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本项目不接受担保机构出示的保函。中标人提交的保函应为见索即付型独立保函,有效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9.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9.2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 是具体要求:(一)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能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使用的单位数字证书(CA锁或标证通),登入投标人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温馨提示:需新办单位数字证书(CA锁)的投标人,可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按钮,或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一网交易”——“CA办理”,根据需要自行选择CA厂商办理)。没有办理入库的(投标人)企业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1.56.38.66:8084/PSPBidder/memberLogin)进行主体信息库注册,按要求录入并提交基本信息后,系统将自动通过,无须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核比对,用户务必保证在信息库中录入的信息合法 |
| 9.2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 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具体操作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二)、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1.本项目实行互联网不见面开标,不接受开标现场投标解密(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现场开标);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蒙古)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后,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3.投标人应于开标前60分钟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等候开标;4.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时限:30分钟,投标文件未在时限内解密或无法解密(包括经过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后依然无法解密的情形),按放弃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全部完成解密,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5.公布开标结果时限:10分钟,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无异议,点击页面下方“确定”,所有投标人均确定后可提前结束本环节,进入下一环节。(确认前投标人可提出异议,结束后不能提出异议。)温馨提醒: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网交易”——“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人帮助手册。 |
| 9.3 | 评标办法标准 |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
| 9.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材料:详见招标公告、评分办法等要求。资格审查资料评标委员会将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调取信息,并与开标情况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相结合进行审查,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和信息库中提供的信息应当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1:以上资料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认。如果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注2:如投标人当地实行人员证件电子化管理的,其人员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可见,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认可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 9.5 | 签订合同 | 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 9.6 | 招标代理费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七折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9.7 | “暗标”评审 | 不采用 |
| 9.8 | 特别说明 |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5.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6.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或者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7.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IP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否决该投标。 |
| 9.9 | 温馨提示 |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报有关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由此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
| 9.10 | 解释权 |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9.11 | 其他补充内容1 | 1.投标人须保证业绩的真实性,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有权对其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进行现场核实,若发现造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上报至建设主管部门,予以惩处,且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等有效期届满后仍有效的须附主管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3.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系统上线公告为实现全区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一处注册、处处使用”,避免重复注册、重复录入。从2022年01月04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以下简称“主体信息库”)在自治区本级进行试运行,并逐步在全区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入库流程:1)已入库的市场主体已入库的市场主体,使用已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通过CA互认系统跳转到“主体信息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更新、完善并确认提交。2)未入库的市场主体①.已办理数字证书的市场主体。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通过CA互认系统跳转到“主体信息库”注册相应的主体信息。②.未办理数字证书的市场主体。先按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数字证书,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通过CA互认系统跳转到“主体信息库”。3)具体操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操作手册》。 |
| 9.12 | 其他补充内容2 | (2)入库信息及维护要求:1)主体信息库内所有上传资料要求内容清晰,方便查看难以识别的不能作为有效信息。2)各类入库信息、证书、财务报告、业绩获奖情况等如有新增、变更须自行比对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后扫描上传入库。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须明确主体信息库的使用。4)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未能及时同步主体信息库有关信息、资料,导致投标资格审查未能通过或评标评审专家对评分点不予计分等情况的,责任自负。5)中标人应尽快补充、完善主体信息内业绩资料等(包括中标通知书、已签订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的上传和自行比对核验工作),以避免影响下次投标。6)在主体信息库试运行期间,若对库内信息有修改、补充和完善,请对自治区主体信息库和原业务系统主体库内容同步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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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EPC总承包模式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为招标人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编制单位且招标人在本次招标文件中公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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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
标人的设计成果不给予补偿,如需采用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的,则另行协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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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
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
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依法分
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2当总包单位对工程分包时,应该满足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法
律法规规定程序报批。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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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
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予以发布,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
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予以发布;不足15
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
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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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保证金;
(6)投标报价汇总表;
(7)实施方案;
(8)项目管理机构;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主要设备材料招标人推荐品牌一览表
(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的品牌投标或未上传的,评标时按无效投标文件
处理。)
| 序号 | 项目 | 品牌名称 | 备注说明 |
| 一、制冷部分 | |||
| (一)半封闭压缩机组(包括新风冷媒机组) | |||
| 1 | 半封闭压缩机集成机组(包括新风冷媒机组) | 冰山、冰轮、雪人 | |
| 2 | 压缩机头 | 比泽尔、复胜、神钢 | |
| 3 | 机组手动阀门 | Danfoss、AMG、焦作 | 阀门设计压力不低于3.0MPa |
| 4 | 机组自控元件 | Danfoss、HANSEN、PARKE | 包括过滤器、止回阀、电磁阀、膨胀阀、电动阀、 |
| 5 | 机组安全阀 | 大连国立、AMG、Danfoss | |
| 6 | 机组仪表与传感器 | 霍尼韦尔、西门子、派克、久茂、Danfoss | |
| 7 | 机组电气元件 | 江森、西门子、施耐德 | |
| 8 | 机组经济器板换、油冷却器板换、冷媒换热板换 | 阿法拉伐、舒瑞普、传特 | 包括新风机组冷媒换热器 |
| 9 | 风冷冷凝器 | 昆腾、BAC、冰山、益美高 | |
| (二)R507螺杆压缩机组 | |||
| 1 | R507螺杆压缩机组 | 约克、GEA、前川、冰轮、冰山 | |
| 2 | 机组手动阀门 | Danfoss、AMG、焦作 | |
| 3 | 机组自控元件 | Danfoss、HANSEN、PARKE | |
| 4 | 机组安全阀 | Danfoss、AMG、大连国立 | |
| 5 | 机组仪表与传感器 | 霍尼韦尔、西门子、派克、久茂、Danfoss | |
| 6 | 机组电气元件 | 江森、西门子、施耐德 | |
| 7 | 轴承 | NSK、SKF、FAG | |
| 8 | 轴封 | 约翰克兰、洛普兰、中密 | |
| (三)CO2螺杆压缩机组 | |||
| 1 | CO2螺杆压缩机组 | 约克、GEA、前川、冰轮、冰山 | |
| 2 | 机组手动阀门 | Danfoss、AMG、焦作 | 阀门设计压力不低于5.0MPa |
| 3 | 机组自控元件 | Danfoss、HANSEN、PARKE | |
| 4 | 机组安全阀 | Danfoss、AMG、大连国立 | |
| 5 | 机组仪表与传感器 | 霍尼韦尔、西门子、派克、久茂、Danfoss | |
| 6 | 机组电气元件 | 江森、西门子、施耐德 | |
| (四) | 绝热湿帘空气冷却器 | 艾泽环境、冰山、BAC、昆腾、益美高 | |
| (五) | 自动空分 | 宁波自控、Danfoss、HANSEN、PARKE | |
| (六) | 冷风机 | 德默菲、冰山、昆腾 | |
| (七)CO2循环泵组中的部件 | |||
| 1 | 制冷屏蔽泵 | 海密梯克、帝国、苏尔寿 | |
| 2 | 自控元件 | Danfoss、HANSEN、PARKE | |
| 3 | 安全阀 | Danfoss、AMG、大连国立 | |
| 4 | 仪表与传感器 | 霍尼韦尔、西门子、派克、久茂、Danfoss | |
| 5 | 电气元件 | ABB、西门子、施耐德 | |
| (八)CO2冷凝蒸发撬块的部件 | |||
| 1 | 板壳式换热器 | 阿法拉伐、舒瑞普、传特 | |
| 2 | 自控元件 | Danfoss、HANSEN、PARKE | |
| 3 | 安全阀 | Danfoss、AMG、大连国立 | |
| 4 | 仪表与传感器 | 霍尼韦尔、西门子、派克、久茂、Danfoss | |
| 5 | 电气元件 | ABB、西门子、施耐德 | |
| (九)制冷系统 | |||
| 1 | 手动阀门 | Danfoss、AMG、焦作 | |
| 2 | 自控元件 | Danfoss、HANSEN、PARKE | 包括过滤器、止回阀、电磁阀、膨胀阀、电动阀、液位计等相关自控元件 |
| 3 | 安全阀 | Danfoss、AMG、大连国立 | |
| 4 | 仪表与传感器 | 霍尼韦尔、西门子、派克、久茂、Danfoss | |
| 5 | 换热板换 | 阿法拉伐、舒瑞普、传特 | |
| 6 | 橡塑保温 | 凯门富乐斯、阿乐斯、杜肯 | |
| 7 | 氟利昂R507 | 东岳、浙江巨化、中化 | |
| 二、载冷与新风部分 | |||
| 1 | 新风机组 | 冰山空调、荷迪思、展诚 | |
| 2 | 载冷剂水泵 | 威乐、格兰富、荏原、赛莱默 | |
| 3 | 微机定压补水装置 | 百乐暖、秀仆、前卫、爱滨得 | |
| 4 | 载冷系统电动阀门 | 博雷、艾默生、江森 | |
| 5 | 载冷系统手动阀门 | 瓦特斯、沪杭、德斯尔威克 | |
| 6 | 新风系统气密阀 | 同海、凯尔森、上虞 | |
| 7 | HDPE管 | 乔治费歇尔、万方、扬州佳泰 | |
| 8 | 载冷剂水溶液 | 冰河冷媒、陶氏化学、陶普斯化学科技(北京) | |
| 9 | 板式换热器 | 阿法拉伐、耐柯森、舒瑞普 | |
| 10 | 管道电加热器 | 无锡博睿、无锡华能、江苏凯博 | |
| 三、给排水部分 | |||
| 1 | 潜水泵 | 格兰富、威乐、赛莱默、荏原 | |
| 2 | 水池电辅热设备 | 登翔、凯博、沃特、恩腾 | |
| 3 | 给排水系统阀门 | 沪工、瓦特斯、中国良工 | |
| 四、保温系统 | |||
| 1 | PIR/岩棉夹芯板 | 晶雪、大昌、万华化学 | |
| 2 | PIR夹芯板芯材 | 万华化学、巴斯夫、亨斯迈 | 燃烧等级B1级 |
| 3 | 彩钢板 | 上海宝钢、博思格、宝武马钢 | 面板 |
| 4 | 岩棉芯材 | 樱花、洛科威、欧文斯科宁 | |
| 5 | 挤塑板 | 欧文斯科宁、北鹏、孚达 | |
| 6 | 防水透气膜/防水隔气膜 | 杜邦、3M、可耐福、索普瑞玛 | |
| 7 | 库板拼装不干胶 | 美国道康宁、上海科健、西卡 | |
①投标人投标时应选择招标人推荐品牌中的一个具体品牌;投标人若不选择某一具体品
牌,投标时需直接复制推荐品牌内容粘贴至投标品牌一列,供货施工前品牌选择由发包人从
《主要设备材料招标人推荐品牌一览表》选择指定,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由此造成的价差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任何费用补偿。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正确填写品牌投标,
评标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所有材料规格、参数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②涉及到颜色效果的材料,招标人有调整的权力,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如材料的规
格、型号、品质无调整,仅调整颜色,则材料价格在结算时不作调整。
③工程施工时材料进场前须提供样品送招标人确认,在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后方可
将材料组织进场施工;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行采购所发生的全部损失及费用由中标人自
行承担(如设备和材料已进场的,须无条件清出现场;如已用于施工的,须无条件拆
除),且工期不因此顺延。如在施工时投标人因种种原因而无法购买的,招标人有权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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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文件中推荐的品牌,采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支付,如承包人拒绝支付或不能及时
支付的,招标人将在竣工结算中直接扣除。
④本项目所供货物(设备)必须为原厂原品牌产品,禁止贴牌。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特点、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
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
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
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
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
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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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
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
件;“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
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
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
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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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
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
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适用)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副本、电子版的封面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
正本为准。(不适用)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不适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
4.1.1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应分开包装,均应加贴密封
条(带有密封条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
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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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招标人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以现金形式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是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或转出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5)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包括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
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上限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在开标前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
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工程质量达不
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10)满足不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要求的;
(11)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
性要求的。
(13)投标文件中未清晰标明投标单位全称、账户、账号的。
(14)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职称证书的除外);
(15)投标文件中有调价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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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投标人被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中认定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以下几种情
形: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在本次活动中不同公司使
用同一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编制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7)电子招投标否定投标条款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e.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
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
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f.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IP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
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g.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
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i.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否决该投标。
18)投标人未按格式要求提供《主要材料推荐品牌及投标选用品牌一览表》(此表应放
入投标文件中),或未经招标人答疑后的擅自增加品牌投标的。
其他法律法规等阐明的。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进行不见面网上公开开标。具体流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流程执行,具体流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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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
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
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
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标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
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
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排序,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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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及其相
关人员获得加分的具体业绩、信誉等,投标承诺,所有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否决原因,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事项纪要。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完成对所有
投标文件的评审,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中标候选
人的优势、不足、风险等评标情况,必要时可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定标会议现场说
明。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
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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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
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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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书面投诉。依照有关行政法规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招标投标活动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
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
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
份证明复印件。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
的证明文件。已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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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
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
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开标记录表、问题澄清通知、问题的澄清、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
书、确认通知等文书以交易系统生成版本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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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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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商务部分:13分技术部分(实施方案):47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70%+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30%。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时: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五家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十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两个最低值,以此类推每增加五家,再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五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则不参与算术平均值及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有效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投标报价(40分) | 1、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且可能低于该投标人个别成本影响履约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现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40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増加1%减0.3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减少1%减0.1分。注: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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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商务部分(13分) | 企业业绩(8分) | A: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备1个机电工程施工业绩(指风洞环境模拟或室内冰雪项目业绩),且机电安装部分(不含土建部分)合计金额≥3000万元的,得2.5分,最高得5分。注:业绩属于政府财政投资项目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二项缺一不可)。B: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备1个风洞环境模拟或室内冰雪项目的设计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3分。注:业绩属于政府财政投资项目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备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且其提供的业绩中的联合体各方与本项目联合参与方一致,其所提供的业绩若同时满足二项得分条件,仅按单个业绩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且提供的业绩中的联合体各方与本项目联合体参与方不完全一致,可按其在本项目中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确定其加分维度,并以此作为加分判定条件。 |
| 项目负责人(2分) | 1、项目负责人担任过风洞测试系统项目业绩或室内冰雪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暖通或制冷或机电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高得1分。注:1、若为施工业绩,且属于政府财政投资项目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二项缺一不可)。2、若为设计业绩,且业绩属于政府财政投资项目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须提供业绩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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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情况(3分) | 指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上述三表齐全每提供一年得1分,最高得3分。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所有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年份三表均齐全即得3分,如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即得满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2.2.4(3) | 技术部分(47分) | 设计内容(9分) | 设计总说明详尽准确,设计内容完善,可达到一定的设计深度。且针对设计项目特点,提出的设计成果实用性强。视符合情况、合理可行情况、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内容完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较好得9-5分,一般得4-0分,不完整、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设计理念及技术经济指标(7分) | 设计理念先进、新颖,满足经济性要求。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有降低物耗、能耗措施,保证性能。视符合情况、合理可行情况、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内容完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较好得7-4分,一般得3-0分,不完整、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设计质量保证(6分) | 设计主体和分项工程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监控及应对措施有力、体系完善,措施合理可行。视符合情况、合理可行情况、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内容完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较好得6-3分,一般得2-0分,不完整、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设备选型方案(7分) | 根据设备方案的选型是否合理可行,设计依据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按照内容全面及设备方案合理程度,较好得7-4分,一般得3-0分,不完整、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施工方案及措施(6分) | 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具备完善技术措施方案,科学可行,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有充分保障。对施工难点、重点有具体阐述及解决方案。视符合情况、合理可行情况、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内容完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较好得6-3分,一般得2-0分,不完整、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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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体系及措施(3分) | 1.资源配备计划健全、合理且满足现在施工需求。2.质量目标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完善、针对性强、质量承诺满足要求。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视符合情况、合理可行情况、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内容完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较好得3-2分,一般得1-0分,不完整、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措施(5分) | 工程进度计划满足项目总体工期要求,关键路线合理,各节点进度计划措施可行、内容完善、有针对性、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投标工期安排;有具体保证施工工期措施;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视符合情况、合理可行情况、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内容完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较好得5-3分,一般得2-0分,不完整、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材料设备采购方案(4分) | 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到货时间、资金安排、到货验收、质量管理等方案安排合理。方案切实可行。视符合情况、合理可行情况、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内容完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较好得4-2分,一般得1-0分,不完整、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注:1、以上评审因素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打分,如提供虚
假材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1、技术部分的评分标准中“评审标准”项打分为区间值,评委可在区间内任意打分。
如“0-1分”即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1分的任意分值,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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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
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
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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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
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
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2.5评标专家应针对每一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以及打分情况做出详细书面
说明,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
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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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评标结果
3.4.1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3.4.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完成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推
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中标候选人的优势、不足、风险
等评标情况,必要时可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定标会议现场说明。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5、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
作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单位名称、投标
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其相关证书
名称和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和单位以及人员获得加分的具体业绩、
信誉等,投标承诺,所有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否决原因,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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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
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
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
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
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
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
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
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
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
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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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
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
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
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
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
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
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
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
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
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
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
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
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
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
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3响应性评审
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
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
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
A3.3.3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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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
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
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
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
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
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
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
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2)商务部分评审和评分;
(3)技术部分(实施方案)评审和评分;
(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5)汇总评分结果。
A4.2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A4.2.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
设计评审和商务部分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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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
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A。
A4.3商务部分的评审和评分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商务
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商务部分的得分记录为B。
A4.4技术部分(实施方案)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进
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技术部分(实施方案)的评分结果,技术部分(实施方案)的
得分记录为C。
A4.5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进行评审和评分,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D。
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
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
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A4.7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
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8汇总评分结果
A4.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8.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
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推荐3名不排序的投标人。
A5.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完成对所
有投标文件的评审,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中标候选
人的优势、不足、风险等评标情况,必要时可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定标会议现场说明。
A5.1.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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