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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26-0035)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婺城段建设工作指挥部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浙江 · 金华
发布:2026-05-05 17:08:46截止:2026-05-09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招标文件](26-0035)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雅畈编组站处220千伏龙温龙泉等电力线迁改工程(涉铁段)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A3307020790007320004001]


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名称:
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2210-330000-04-01-745061
标段(包)名称:
(26-0035)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雅畈编组站处220千伏龙温龙泉等电力线迁改工程(涉铁段)监理
标段(包)编号:
A3307020790007320004001
招标人:
名称: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婺城段建设工作指挥部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905793729
电话:15757949723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4-29 16: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5-06 23:59:59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预公示)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雅畈编组站处220 千伏龙温龙泉等电力线迁改工程(涉铁段)监理.pdf

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雅畈编组站处220千伏龙温龙

泉等电力线迁改工程(涉铁段)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婺城段建设工作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说明

一、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雅畈编组站处220千伏龙温龙泉等电力线迁改工程(涉铁段)

监理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

院令613号)、《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文)、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

要编制而成。

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中的“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正文。

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

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

充、细化;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

三、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由“通用施工监理规范”、“专用施工监理规范”和“施工

技术规范”组成。“专用施工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

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

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

五、《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或副总监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监理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二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时删去本行)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监理机构

五、资格条件审查资料

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技术建议书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面样式(制作投标文件时删去本行)

一、报价函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雅畈编组站处220千伏龙温龙泉等

电力线迁改工程(涉铁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已

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10-3300

00-04-01-745061)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金华铁路枢纽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婺城段建设工作指挥部,委托代理机

构为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金华市婺城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雅畈编组站处220千伏龙温龙泉等电力线迁改工

程(涉铁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工程概算约10786.377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8384.4417万元。

建设规模: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雅畈编组站处220千伏龙温龙泉双枫双遂电力线迁改工程

穿越铁路电力隧道部分起自张麻车村东侧的1#工作井,全线采用顶管圆形断面,断面内净Φ

4.0m,路径全长507.10m,全线共设置2座顶管工作井,终点为在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南侧的2#

工作井。路径沿线依次穿越张麻车村农田、张麻车村2#台区10kV配电房、金华瑞鹏弹簧五金有

限公司厂房、在建铁路雅畈编组站通站道路路基和新建铁路线路路基、在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路

基等主要建构筑物。建设内容为电力廊道土建工程,包括电力隧道本体结构、工井本体结构、隧

道分支本体结构、基坑支护结构、电力廊道配套管理用房土建结构、廊道内部的电缆支架、暖通、

通信、消防、排水、照明等内容,不含电力电缆本体及其敷设、监控等设备,具体详见本项目初

步设计。

2.3招标范围: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雅畈编组站处220千伏龙温龙泉等电力线迁改工

程(涉铁段)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具体施工范围和内容以经批复

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具体项目范围以委托方委托的业务为准。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标段工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铁路

工程甲级资质,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铁路工程的施工监

理项目,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09时30分。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陆“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

合系统-限额以上工程”(以下简称全流程系统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

eb/#/login)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未取得“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限额以上工程”用户名和

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CA证书及电子签章、用户名和密码。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月

日17时00分。招标人将于2026年月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

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

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0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部分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使用(金华通用投标工具V1.0.14

(2026-02-28))(下载地址:http://ggzyjy.jinhua.gov.cn/col/col1229633991/art/2026/

art_2ba370f6a2c04173b0d5e77e47458363.html)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流程系统。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及地址:2026年月日09时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2号楼9楼开标室)。

5.6开标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进入开标直播群(钉钉群号:),开

标全过程将在钉钉群中进行直播。

二维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jinhua.gov.cn/)

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579-8913255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婺城段建设工作指挥部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怡村路2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590579372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9楼

联系人:章紫昕、方金波

项目负责人:吴华栋

电话:0579-82351931、15757949723

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中浏览招标文件。

2、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CA锁办理;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投标保证

金,缴纳后进入CA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如未成功请及时与0579-83180571、82487077联系。

3、在使用招投标工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4000166166转4转擎洲计

价热线(24小时客服),QQ请咨询:800181896选择金华地区(正常工作时间在线8:30-17:0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婺城段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怡村路2号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15905793729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婺城区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19楼联系人:章女士电话:0579-82351931、15757949723
1.1.4项目名称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雅畈编组站处220千伏龙温龙泉等电力线迁改工程(涉铁段)监理
1.1.5标段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
1.1.6标段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为/。计划施工工期: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工。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及本项目概算监理费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施工标段概算建安费金额:约8384.4417万元;本次招标对应的概算监理费:约141.2254万元。
1.2.1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监理服务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标段工期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1.3.3监理工作范围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安全监
理、环境保护监理、合同、信息和其他事项管理及有
关组织协调等。
1.3.4质量目标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1.3.5安全目标所辖施工标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2.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出疑问的方式: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监理机构;(6)资格条件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9)报价函;(10)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
3.2.3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及本项目投标控制价报价方式:费率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70%为最高投标限制费率。注:监理费计费基数暂本项目建安工程费8384.4417万元为基数计取,最终以结算审定的建安费为基数,专业调整系数按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高程调整系数按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含)以下,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3.3.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90日内。
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二、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请在交易系统中点击选择递交形式):
3.4.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全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银行转账”获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交;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注:(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579-831805710579-824870772.数字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自主选择婺城区金融服务或者浙江省公共服务完成购买。注: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纸质保函”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递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1)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以纸质保函方式投保的,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授权委托人携带纸质保函至开标现场核验。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纸质保函属实有效的,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咨询监理负责人)的情形。出现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书面告知交易中心登记后,保证金平台将自动划转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须提供□提供,要求的年份:____年、____年、____年
3.5.3近年已完工的同类工程一览表的年份要求年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需附资料:(1)监理合同协议书复制件;(2)竣工验收资料复制件。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身份、职务及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还须同时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5近年履约信誉的年份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JhTbs)(金华通用投标工具V1.0.14)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按正本的复制件再递交4份投标文件的副本。
3.7.5电子文件光盘备份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2.5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1)未上传电子标书的;(2)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通知。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访问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无需到现场开标。4.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开标程序(双信封)1.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5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2.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1)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读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如有)、
5.2开标程序(双信封)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6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公布第一信封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同时宣布第二信封预计开标时间。注: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在专家完成第一信封评审后,招标人才能组织进行第二信封开标。(5)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钉钉直播群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钉钉直播群在线答复。(6)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7)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本次第一信封开标结束。3.第二信封开标注: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开标,具体程序:(1)宣布开始招标人宣布第二信封开始开标,宣读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如有)、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抽取系数抽取评标办法规定的系数值。(3)公布第二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4)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钉钉直播群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钉钉直播群在线答复。(6)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7)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信封开标结束。注:根据《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412号令)的要求,评标专家名单抽取确定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始评标,本项目评标时间2026年月日9时30分。
5.3开标补救措施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采取补救措施。5.3.2由于投标人CA数字证书损坏、加密的投标文件异常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且已累计尝试五次均失败的,或者由于投标人CA数字证书损坏、加密的投标文件异常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常导入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3)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5.3.3当出现以下情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3)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3.5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类别中随机抽取。
6.3评标询问核实限定时间:评标委员会首次通知后30分钟内。
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公示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内容:评标结果、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如有,仅在浙江交通网公示)、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中标候选人与中标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等。
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不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7.1.4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证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2%。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单,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委托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委托人同意。
9.5投诉金华市婺城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579-89132553邮编:321000
10.3保密规定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
10.4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2.4款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准备期监理的人员名单及资料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合同专用条款2.4款要求导致签订合同时间延期的,按投标人须知7.4.1项处理。在施工准备期结束前15天,监理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2.4.1项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的人员名单
10.4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及资料交委托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监理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合同专用条款2.4.1项要求,监理人员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按合同专用条款4.1款处理。
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标段:第/监理标段

项目条件备注
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甲级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第/监理标段

项目要求备注
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铁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注:

1、业绩证明材料:(1)监理合同协议书复制件;(2)竣工验收资料复制件。如上述材料所能承

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身份及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还须同时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

明材料。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

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

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或副总监最低要求)

标段:第/监理标段

人员资格要求数量在岗要求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依法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铁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1在投标截止日无其他在建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情形自有人员
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铁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
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或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监理负责人)。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

2、需提供(1)监理合同协议书复制件(2)竣工验收资料复制件;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

全体现身份、职务及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还须同时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缺一不可,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在投标截止日无其他在建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一)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

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2.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

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3.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的证明材料为:有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

工验收记录或竣工报告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定标准: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以合同

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中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相

关证明资料。

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总监理工

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同时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

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的,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

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近三个月(2026年1月、2月、3月或更新)社

保缴费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以上人员参加社保缴费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第/监理标段

项目要求备注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的情形。

注: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为准(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监理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监理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监理标段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工程概算投资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范围、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阶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监理工作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6本标段的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3)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原则: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登记工作单位为

牵头人单位;

(3)联合体成员可以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本章第1.4.1项规定的相应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能证明其监理资质、法人资格及工程监理业绩等的文件或资

料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

(3)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有隶属或管理关系;

(4)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控股或参股;

(6)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任职或工作;

(7)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或其他利害关系;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

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

供查询结果);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本项目招标代理人。

1.5.3本项目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公证机构。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委托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会。

1.10投标预备会

委托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偏差

偏差分重大偏差、细微偏差。

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及按照第三章“评

标办法”第3.4.3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如有)

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

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3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

标报价未超出投标控制价的;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

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评分不得低于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最低得分。

(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

中酌情扣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图纸和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9)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

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

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2.3.1修改、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

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

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

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阶段监

理工作所需的费用。

3.2.2本合同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3.2.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报价函

中的报价应在投标控制价(含)内。投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计算填报投标报价。投标人未计算填报的部

分,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委托人将不再支付。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要求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

处理。

3.4.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

利息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监理合同后5日内退还。

3.4.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招标人按照规定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

投标保证金按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3款的规定执行。

3.4.4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副本(全本)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

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制

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3.5.2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有)以及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制件。

3.5.6“投标人履约信誉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8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

工程师不允许更换。

3.5.9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

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10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

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

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

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

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建议书、质量要求、安

全目标、监理工作范围、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签

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人电子章、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公章。

3.7.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

3.7.5投标人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的,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采用电子投标。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

的电子投标文件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2.5招标人不予受理(拒收)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

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电子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

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

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补救措施

开标补救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

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

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

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限定时间内投标

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

件作否决处理。

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

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天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6.5履约能力的审查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

履约能力的,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铁路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

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招标过程简述;

(3)评标情况说明;

(4)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5)中标结果;

(6)附件,包括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说明等。

有资格预审情况说明、异议及投诉处理情况和资格审查报告的,也应当包括在书面报告中。

7.1.3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见见本章第6.4款。

7.1.4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

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2中标通知

7.2.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7.2.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协议送有关行政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

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若为联

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

公章。委托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

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

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一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

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评

定分离除外)

7.4.6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第二个信封

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第二个信封

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

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书面报告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招标人可不再

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

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对评标委

员会的评标工作进行干预和施加任何影响。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或者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

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

准进行评标,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

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

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

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办理。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行贿查询

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查实近三年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

人的中标资格。

10.2保密规定

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

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

10.3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委托人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准备期监理的人员名单

及资料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委托人要

求导致签订合同时间延期的,按投标人须知7.4.1项处理。在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前15天,监

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阶段监理的人员进场计划提交招标人审查,并

满足要求。由于监理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员不能及时到

岗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处理。

10.4其他说明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

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

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如有))投标保证金(元)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总监及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监理服务期(月)备注投标人代表签认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如有))投标报价(元)备注投标人代表签认
投标控制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

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提交至,(详细地

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

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投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致: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
中标价:元(人民币大写);
监理服务期限:质量目标:;安全目标:;个月;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证书编号: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监理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致:,(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

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

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

称)施工监理招标关于,的通知。

特此确认。

投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

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监理服务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建议书;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d.承诺书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符合格式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盖章符合格式规定。(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7)监理服务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人没有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a、未重新划分风险,增加委托人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b、在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形式以及对合同条款无重要保留等;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e、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f、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g、未提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0)人员、业绩、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出现投标报价。

续上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要求。(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5)投标人的信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4要求。
2.1.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及其填报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且报价唯一。(4)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评审:40分2.商务评审:(1)监理业绩:18.5分(2)企业信誉:1.5分(3)监理机构人员:30分3.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审:10分4.其他因素评审:/分评审要求:商务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技术建议书评审则由各评委单独打分(得分应以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续上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若m≤5,则为直接计算m个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m≥6,则S=A×r×k+P×(1-k)。m为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S为评标基准价;A为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r为调整系数(开标时从0.95、0.96、0.97三个连续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k为控制价所占的权重值,k=30%。P为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去除n家高值和n家低值后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n为m×30%的四舍五入取整值。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2.2.3监理服务费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主要监理岗位的职责(10分)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9.9-10分;较好的,得9.7-9.8分;一般的,得9.5-9.6分。缺项不得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的,得9.9-10分;较准确的,得9.7-9.8分;一般的,得9.5-9.6分。缺项不得分。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计划严谨措施得力的,得9.9-10分;计划可行措施较好的,得9.7-9.8分;计划和措施均一般的,得9.5-9.6分。缺项不得分。
对工程的建议(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的建议具有针对性的,得9.9-10分;较好的,得9.7-9.8分;一般的,得9.5-9.6分。缺项不得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
2.2.4(2)商务评审评分标准监理业绩(18.5分)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18.5分。
企业信誉(1.5分)本项不设评审项,所有投标人得1.5分。
总监理工程师(30分)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29分。
个人信誉分(1分)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2.4(3)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分标准(10分)偏差率: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若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则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2)若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则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E1值为0.3,E2值为0.2。(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4(4)其他因素/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