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内容:
项目编号:FWFA00000091757
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
1.2 采购方案编号: 。
1.3 采购人: 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48.69万 。
1.6 采购项目概况: 鉴于案涉项目是多法律关系的综合诉讼纠纷,法律事务代理合同应包含应对案件的全过程全阶段系统性工作内容,应包含潮峰钢构诉中交高科施工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如有)的二审、再审以及中交高科诉萧山国资代建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如有)的一审(含立案)、二审、再审和执行 。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鉴于案涉项目是多法律关系的综合诉讼纠纷,法律事务代理合同应包含应对案件的全过程全阶段系统性工作内容,应包含潮峰钢构诉中交高科施工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如有)的二审、再审以及中交高科诉萧山国资代建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如有)的一审(含立案)、二审、再审和执行 。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代理终结 。
2**.3** 服务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甲方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依法设立,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自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之日起算) 。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专项法律服务业绩或类似服务业绩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 。
(4)信誉要求: /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具有十名以上(含十名)执业律师,每名执业律师具备五年以上(含五年)执业工作经历(自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拟配备本项目项目组人员不少于4人且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资格 。
(6)其他要求: /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至2026 年 05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平台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1.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诉甲方的合同纠纷案件
固定费用:甲方应在确定委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固定费用。
风险费用:以二审或再审改判的不需要由甲方承担的金额也即减损金额为基础计取风险代理费,该笔风险费用在法院出具生效判决文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甲方诉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
固定费用:甲方应在确定委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固定费用。
风险费用:以最终经法院判决或双方调解、撤诉后履行的实际实现债权金额为基础计取风险代理费,甲方应在每次收到执行回款后五日内支付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 / 。
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西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委
举报电话: 029-85729299
举报邮箱: zjxbtz2022@ccccltd.cn
11.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纬二十六路
169号中交科技城11号楼3层 地 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颜先生 联 系 人: /
电 话: 13772183542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6 年 05 月 06 日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
| 1 | 萧山智慧交通博览馆代建项目纠纷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 6% | 项 |
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文件.pdf
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响应文件格式.docx
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
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案编号:FWFA00000091757)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6日
目录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4.供应商报名
5.供应商报价
6.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评审办法
9.合同主要条款
10.监督机构
11.其他
12.联系方式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1.2费用承担
1.3保密
1.4语言文字
1.5计量单位
1.6询比采购预备会
1.7响应和偏差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2报价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4响应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响应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递交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评审
5.1评审小组
5.2评审
6.合同授予
6.1确定成交供应商
6.2发出成交通知书
6.3履约保证金
6.4签订合同
7.纪律要求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7.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7.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2:问题的澄清
附件3:成交通知书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初步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估法)
4.评审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主要人员汇总表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二、报价承诺书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响应保证金
六、报价表
报价单位(盖章):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
(二)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三)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八、响应方案
九、信誉情况承诺函
十、信用承诺书
十一、其他资料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
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1.2采购方案编号:。
1.3采购人: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资金:48.69万。
1.6采购项目概况:鉴于案涉项目是多法律关系的综合诉讼纠纷,法律事务代理合同应包
含应对案件的全过程全阶段系统性工作内容,应包含潮峰钢构诉中交高科施工合同纠纷法律专
项服务(如有)的二审、再审以及中交高科诉萧山国资代建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如有)的
一审(含立案)、二审、再审和执行。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鉴于案涉项目是多法律关系的综合诉讼纠纷,法律事务代理合同应包含应
对案件的全过程全阶段系统性工作内容,应包含潮峰钢构诉中交高科施工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
务(如有)的二审、再审以及中交高科诉萧山国资代建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如有)的一审
(含立案)、二审、再审和执行。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代理终结。
2.3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自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之日起算)。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专项法律服务业
绩或类似服务业绩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具有十名以上(含十名)执业律师,每名执
业律师具备五年以上(含五年)执业工作经历(自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拟配备本项目
项目组人员不少于4人且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资格。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报名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5月06日09时00分至2026
年05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
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
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
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09时30分。
5.2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
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平台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付款条件:
1.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诉甲方的合同纠纷案件
固定费用:甲方应在确定委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固定费用。
风险费用:以二审或再审改判的不需要由甲方承担的金额也即减损金额为基础计取风险代
理费,该笔风险费用在法院出具生效判决文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甲方诉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
固定费用:甲方应在确定委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固定费用。
风险费用:以最终经法院判决或双方调解、撤诉后履行的实际实现债权金额为基础计取风
险代理费,甲方应在每次收到执行回款后五日内支付。
9.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
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西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委
举报电话:029-85729299
举报邮箱:zjxbtz2022@ccccltd.cn
11.其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纬二十六路
169号中交科技城11号楼3层,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颜先生,联系人:/
电话:13772183542,电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6年05月06日
| 采 | 购人: | 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 | 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纬二十六路 | ||
| 169号中交科技城11号楼3层 | 地址: | / |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
| 联 | 系人: | 颜先生 | 联系人: | / |
| 电 | 话: | 13772183542 | 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 | |
| 邮政编码: | / | |
| 联系人: | / | |
| 电话: | / | |
| 电子邮件: | /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6 | 询比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17时00分 |
| 3.1(6)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限价486921元,其中,固定费用限价100000元(限价潮峰钢构诉中交高科施工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30000元,限价中交高科诉萧山国资代建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70000元),风险费用限价386921元(限风险比例2.3%) |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的形式: |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 |
| 3.4.3(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照或证书复印件。 |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依法设立,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自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之日起算)。 |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至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至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作为财务证明资料。)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3至2026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专项法律服务业绩或类似服务业绩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其他要求:/ |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四)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五)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拟具有十名以上(含十名)执业律师,每名执业律师具备五年以上(含五年)执业工作经历(自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拟配备本项目项目组人员不少于4人且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资格。。 |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 |
| 4.1.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09时30分 |
| 4.2.2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 |
| 5.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 3个 |
| 6.3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6.3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递交时间:其他要求: |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1.2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保密
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5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1.7响应和偏差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
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
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
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
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
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
何澄清要求。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承诺书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5)响应保证金(如有);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8)响应方案(如有);
(9)信誉情况承诺函;
(10)信用承诺书;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在响应函和报
价表中进行报价。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
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
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
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
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
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最迟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
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
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
(1)-3.5(8)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对供应商的各项
资格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
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
响应函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并将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交招采网”。线上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
4.1.2逾期未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
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5.评审
5.1评审小组
5.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5.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5.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
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5.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2评审
5.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5.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
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合同授予
6.1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报价最低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
6.2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
6.3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
6.4签订合同
6.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6.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
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赔偿损失。
6.4.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
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
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
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项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
和金额除外)。
7.纪律要求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7.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
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说明和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
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采购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
应商。
成交价:,。
成交份额:,(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3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
年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
|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8项规定 | |||
| 2.2.2 | 评审价格 | |||
| 3.2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估法)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3.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15分(2)技术部分:35分(3)报价:50分(4)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 ||
| 3.2.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方法二:评审基准价系数K,评审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系数K。□方法三:评审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评审价格中的最低价。方法四:/。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3.2.3(1) | 商务评分标准(15分) | 类似案例业绩(10分) |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不能与资格业绩重复),案件的办案经验。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10分。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代理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本项最高5分。 | |||
| 3.2.3(2) | 技术评分标准(35分) | 服务方案、服务承诺(35分) | 投标人应当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范围、内容、职责、人员分工、工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对案情进行分析,提出风险防范建议措施,保证服务及时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并对各项服务进行有效承诺,最大限度的保障招标人的利益。本项最高得分35分。 |
| 3.2.3(3) | 报价评分标准(50分) | ☑方法一:E1=1.0,E2=0.5。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为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方法二:E1=0.8,E2=0.4。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为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方法三: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其中F为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 |
| 3.2.3(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 3.2.6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采购小组投票决定□由采购小组抽签决定☑其他方法: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小组人员投票确定。 |
1.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
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
也相等,由采购小组人员投票确定。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审程序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
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中交招采网”填报的投标总金
额。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
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
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与分项报价填报的价格累计总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
修正分项报价累计总额;
(3)投标人所报分项报价的合价与其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单价无明显错
误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单价存在明显错误时,以当前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特殊情况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或者
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估法)
3.1.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2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3.1.1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
值)。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
值)×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方法四: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为本章第3.1.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
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
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报价得分=(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
F为本章第3.1.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4评分。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
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1.5汇总。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
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1.6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
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2026年月
31
| 甲 | 方: | 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乙 | 方: | |
| 签订日期: | 2026年月 |
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311194252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纬二十六路169号中交科技城11号楼16层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甲方因萧山国资、潮峰钢构工程纠纷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乙方指派律师为
甲方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诉甲方的合同纠纷案的二审、再审、执
行阶段(不包括再审发回重审阶段)的诉讼代理人(如有)。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诉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合
同纠纷案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不包括再审发回重审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如有)。
以上案件所涉工作阶段需依据甲方决策予以推进。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
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
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
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
32
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
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
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
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
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
的事由,导致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
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
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
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导致乙方律
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
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
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知晓并充分理解乙方是已在多地设立分所的跨区域法律服务机构,甲
方在此确认,除本合同委托律师外,乙方及其分所其他律师及助理可代理涉及甲方的,
由对方当事人委托、与本合同委托事项无关、独立于本合同委托事项之外的诉讼、仲
裁或非诉讼业务,并无需取得甲方另行同意或豁免;承诺不会因此对乙方提出与此相
关的任何质疑和诉求。但依法律规定或律师行业规范与甲方有直接利益冲突情形的除
33
外。
第四条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一)本合同采用固定费用+风险费用(减损金额或实现债权*风险费用比例(%)
的合同价款形式。合同总计: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金
额元,增值税额元,税率%)。其中:
1.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诉甲方的合同纠纷案件
固定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金额元,
增值税额元,税率%)。甲方应在确定委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固定费
用。
风险费用:按照标的百分之(风险费用比例)支付风险代理律师费,以二
审或再审改判的不需要由甲方承担的金额也即减损金额为基础计取风险代理费,暂以
标的1682.27万元估算风险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
税金额元,增值税额元,税率%),该笔风险费用在法院出具生效判决文
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甲方诉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
固定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金额元,
增值税额元,税率%)。甲方应在确定委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固定费
用。
风险费用:按照执行回款金额的百分之(风险费用比例)支付风险代理律
师费,以最终经法院判决或双方调解、撤诉后履行的实际实现债权金额为基础计取风
险代理费,甲方应在每次收到执行回款后五日内支付。暂以标的1682.27万元估算风
险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金额元,增值税
额元,税率%)。
3.上述甲方被诉和主诉案件的风险代理费不重复计算,以最终实现债权利益金额
为基础计取。
4.该律师代理费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咨询、法律意
见书和备忘录的出具、差旅费、财政票据获取、增值税等全部费用。乙方收取的法律
服务费已经充分考虑了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有关的所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耗费的工
作时间、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甲方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
34
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委托代理事项的社会影响程度、办理委托事项所需律师人数
等。如果国家税务机关对税率进行调整,合同不含税价不变,双方以调整后的税率结
算价款。
5.支付当期风险代理律师费与甲方考核关联,甲方需对乙方律师执行回款阶段代
理工作进行考评(附件1),并根据考评打分结果,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律师费。若
考核分值≧80分,不扣减当期代理律师费;若考核分值≦79分且>69分,扣减乙方当
期代理律师费的10%;若考核分值≦69分,扣减当期代理律师的15%。
(二)甲方将上述代理费以现金支付或转账至如下账户,且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
要求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三)其他费用
办理代理事务所需的诉讼(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
费等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
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
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代理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
提供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35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
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
利息。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有任何异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
(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
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案件代理等纠纷处理法律服务考核参考表
2.信用承诺书
3.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4.主要人员汇总表
36
(本页为萧山智慧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签字页,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委托方):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受托方):
承办律师:
年月日
37
附件1:
案件代理等纠纷处理法律服务考核参考表
考核单位: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完成考核
| 合同名称 | 合同编号 | ||||||
| 合同开始时间 | 合同结束时间 | ||||||
| 外聘法律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 | ||||||
| 机构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外聘律师姓名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 进入合格供应商库时间 | |||||||
| 合同内容概述 | |||||||
| 考核评价项目 | 考核要点 | 满分 | 评价标准 | 得分 | |||
| 案件策划与准备 | 庭前积极调查、有效收集证据资料,编制完整的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证明能力;代理策略准备充分,对案件事实与程序均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选择有效的应对策略,高质高效地完成案件处理策划和准备等工作。 | 20分 | 基本或完全符合考核要点的,得16—20分;存在不符合考核要点的情形,得0-15分。 | ||||
| 案件处理过程控制 | 法庭调查:起诉、答辩、举证、质证、提问、陈述等有效维护聘请方利益;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互相辩论、庭审记录完整等方面有效维护聘请方利益;出庭礼仪、代理技巧:出庭律师参加庭审的着装、语言表达等表现得体,办案技巧娴熟;案件处理专业能力较强,及时与审判机关充分沟通,采取得当的案件处理方式,有效推进案件进展。 | 20分 | 基本或完全符合考核要点的,得16—20分;存在不符合考核要点的情形,得0-15分。 | ||||
| 案件处理结果 | 案件处理结果达到案件处理目标;最大化维护聘请方利益。 | 35分 | 基本或完全符合考核要点的,得28—35分;存在不符合考核要点的情形,得0-27分;因法律服务机构过错或过失导致未达成案件处理目标的,得0分。 | ||||
| 案件资料与总结 | 案件材料是否单独建档、整理妥当、保存完整、按时移交,并对案件审理情况予以总结,提供案件处理与管理建议。 | 5分 | 基本或完全符合考核要点的,得4—5分;存在不符合考核要点的情形,得0-3分。 | ||||
| 服务态度 | 指派律师服务态度是否良好、响应是否及时;在遇紧急事项时,是否及时赴现场处理。 | 10分 | 基本或完全符合考核要点的,得8—10分;存在不符合考核要点的情形,得0-7分。 | ||||
| 职业道德 | 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从事有损聘请方利益的活动,未担任与聘请方有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代理人。 | 10分 | 基本或完全符合考核要点的,得8—10分;存在不符合考核要点的情形,得0-7分。 | ||||
| 扣分项 |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直接视为不合格:(1)未经聘请方同意,擅自更换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的;(2)泄露聘请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法律服务的;(4)出具错误的代理意见(包括口头、书面),导致聘请方经济损失的。(5)提供法律服务不及时、不适当,经聘请方要求,拒绝更换指派律师的;(6)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执业纪律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7)以聘请方法律服务机构名义实施与履行受聘法律服务机构职责无关的活动的;(8)案件重要资料或原件丢失;(9)其他严重有损聘请方形象和合法权益的行为。 | 0分 | 发生任一情形的,扣40分,得-40分。 | ||||
| 总得分 | |||||||
| 考核结果 |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公章)日期:年月日 | ||||||
39
附件2:
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
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前告知的管
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
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中交投资、西北投资、社会
公众、新闻舆论及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中交投资、西北投资、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
中交投资、西北投资、及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中交投资、西北投资及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
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
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与中交高新科技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
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个
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
40
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
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
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为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
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
债券等提供方便;不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以慈善公益捐赠、社
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向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中交投资、西北投资、
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中交投资、西北投资、中交
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
材料。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1
附件3: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
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
及雇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
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
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
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
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
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
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
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
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
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
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
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
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
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
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
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
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
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
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
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九、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
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
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
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
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
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
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
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
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82016923
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
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
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
附件4:
主要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萧山智慧交通馆代建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二、本次采购的主要实施内容及要求:
1.采购范围及内容:
鉴于案涉项目是多法律关系的综合诉讼纠纷,法律事务代理合
同应包含应对案件的全过程全阶段系统性工作内容,应包含潮峰钢
构诉中交高科施工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如有)的二审、再审以
及中交高科诉萧山国资代建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如有)的一审
(含立案)、二审、再审和执行。
2.质量/服务要求:
满足甲方要求。
3.工期/服务周期/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代理终
结。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报价承诺书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五、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六、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八、响应方案(如有)
九、信誉情况承诺函
十、信用承诺书
十一、其他资料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完成/提供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承诺书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5)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7)响应方案(如有);
(8)信誉情况承诺函
(9)信用承诺书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报价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1、在研究贵单位所发的采购文件,并已完全熟知所需供应的内容,我单位愿意按文件中规定承担全部义务,并严格按照质量和技术要求来实施。
2、我单位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报的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原因提出调整。
3、安全特别承诺: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任何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由我公司负责解决。
4、如果贵单位接受我单位报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组织服务,实行“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贵单位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书及中标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文件。我单位将严格遵循本报价书的各项承诺。
6、我单位承诺本报价书、中标通知文件将作为双方合同协议书附件。
7、我单位理解贵部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原则。
供应商(公章):地址: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电话:
签字日期:邮编: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编号为:)的报价,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资料,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作为独立供应商,对所有申报资料负责,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经证实的虚假材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供应商(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五、响应保证金
(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六、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采购事项 | 工作阶段 | 固定费用 | 风险费用 | 合同价款(固定费用+风险费用) | 税率(%) | ||||
| 价税合计 | 标的额 | 风险比例(%) | 价税合计 | 价税合计 | 税额 | 不含税额(元) | ||||
| 1 | 潮峰钢构诉中交高科施工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如有) | 二审 | 16822682.41 | |||||||
| 再审 | ||||||||||
| 2 | 中交高科诉萧山国资代建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如有) | 一审(含立案) | ||||||||
| 二审 | ||||||||||
| 再审 | ||||||||||
| 执行 | ||||||||||
注:最高限价486921元,其中,固定费用限价100000元(限价潮峰钢构诉中交高科施工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30000元,限价中交高科诉萧山国资代建合同纠纷法律专项服务70000元),风险费用限价386921元(限风险比例2.3%)。甲方被诉和主诉案件的风险代理费不重复计算,以最终实现债权利益金额为基础计取。
报价单位(盖章):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 经营范围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备注 | ||||||||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服务内容 | |
| 委托人/发包人名称 | |
| 委托人/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服务是否完成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年限 |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响应方案
(适用于要求提出响应方案的情况)
九、信誉情况承诺函
(报价人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7)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
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单位存在上述(1)~(8)条所列任一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单位将接受采购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单位的投标行为。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十、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十一、其他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