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项目一标段
高邑县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项目一标段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邑县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项目一标段 | ||||
|---|---|---|---|---|---|
| 标段名称 | 高邑县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项目一标段, | ||||
| 公示日期 | 2026年05月08日至 2026年05月11日 | ||||
| 拟发布招标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12日 | ||||
| 招标人名称 |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方式 | 0311-84031228 | 电子邮箱 | 513376454@qq.com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冀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方式 | 0311-83126611 | 电子邮箱 | jzgczx2020@163.com |
|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 点击下载文件 | ||||
| 说明: 1、本公示所列招标文件均为暂定,仅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前参考,最终以招标项目实际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反馈。 | |||||
高邑县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项目
一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编码:HBJZ-2026-0323
工程名称:高邑县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项目一标段
招标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冀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2026年4月
目录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高邑县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邑县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项目已由高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关
于高邑县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高数政〔2025〕106号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
理机构为河北冀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邑县城区
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211.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133.18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共分为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包括东关街雨污分流工程、新星街
雨污分流工程、文化路雨污分流工程、侯家庄小区南侧内部路连接线雨污分流工程、顺城街雨污
分流工程)、城区南部排水调蓄工程、防洪抗险作业设备采购三部分。
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雨水管径600-1000mm,总长度1841m;污水管径400-500
mm,总长度1703m;de225-315给水管道1327m,6孔电力管道960m,6孔*7芯通信管道927
m;恢复道路1729m,配套建设道路附属设施。
城区南部排水调蓄工程:整治坑塘面积56000㎡。
防洪抗险作业设备采购:采购清洗吸污车2辆;采购排水救险车4辆。
建设地点:高邑县城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
招标内容:(1)东关街雨污分流工程为新建雨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西侧5.5m处,管径D
N1000mm,长度330m,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新建污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东侧5.
5m处,管径500mm,长度326m,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
(2)新星街雨污分流工程为新建雨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西侧2m处,管径800mm,长度
301m,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新建污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东侧2m处,管径40
0mm,长度257m,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
(3)文化路雨污分流工程为顺城街至旧城街,新建雨水管道位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北侧3m
处,管径800mm,长度407m;旧城街至新星街,新建雨水管道位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北侧4m处,
管径800mm,长度220m。雨水管道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新建污水管道位于规划
道路中心线南侧3.5m处,管径500mm。顺城街至旧城街,长度458m;旧城街至新星街,长度2
31m。污水管道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
(4)侯家庄小区南侧内部路雨污分流工程为新建雨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2m处,管
径600mm,长度229m,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新建污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南侧
3m处,管径400mm,长度74m,采用聚氯乙烯缠绕管,热熔接口。
东关街、新星街、文化路、侯家庄小区南侧内部路恢复重建后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
透水砖铺砌。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093.721681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
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
次投标;
□3.9/。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
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XX月XX日00时00分至2026年XX月XX日23时59
分,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sjzsggzyjyzx.org.cn/)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sjzsggzy
jyzx.org.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XX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sjzsggzyjyzx.org.
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开标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无需到达现场)。
5.2逾期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sjzsggzyjyzx.org.cn/)的投
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
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
标人联系人:杨亚磊,联系电话:0311-8403122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媛媛,联系电话:
0311-83126611。邮箱:jzgczx2020@163.com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邑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1-84011291
电子邮箱:gyxzbb123@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
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
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
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
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
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
《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
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
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30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
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
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
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
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9.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
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
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
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
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
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
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
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
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
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
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
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
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
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
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
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
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
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
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
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
活动。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兴华路97号;
联系人:杨亚磊,联系电话:0311-84031228,电子邮箱:/。
10.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冀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
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1号楼1908;项目负责人:郎红雷,联系电话:0311-83126611;
联系人:张媛媛,联系电话:0311-83126611,电子邮箱:jzgczx2020@163.com。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兴华路97号联系人:杨亚磊电话:0311-84031228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河北冀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1号楼1908项目负责人:郎红雷电话:0311-83126611 |
| 项目小组成员 | 组长:郎红雷成员:刘云竹,张媛媛 | |
| 1.1.4 | 项目名称 | 高邑县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及调蓄工程项目一标段 |
| 1.1.5 | 建设地点及建筑规模 | 建设地点:高邑县城区。建设规模: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包括东关街雨污分流工程、新星街雨污分流工程、文化路雨污分流工程、侯家庄小区南侧内部路连接线雨污分流工程、顺城街雨污分流工程)、城区南部排水调蓄工程、防洪抗险作业设备采购三部分。城区东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雨水管径600-1000mm,总长度1841m;污水管径400-500mm,总长度1703m;de225-315给水管道1327m,6孔电力管道960m,6孔*7芯通信管道927m;恢复道路1729m,配套建设道路附属设施。城区南部排水调蓄工程:整治坑塘面积56000㎡。防洪抗险作业设备采购:采购清洗吸污车2辆;采购排水救险车4辆。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县财政资金,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东关街雨污分流工程为新建雨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西侧5.5m处,管径DN1000mm,长度330m,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新建污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东侧5.5m处,管径500mm,长度326m,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2)新星街雨污分流工程为新建雨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西侧2m处,管径800mm,长度301m,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新建污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东侧2m处,管径400mm,长度257m,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3)文化路雨污分流工程为顺城街至旧城街,新建雨水管道位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北侧3m处,管径800mm,长度407m;旧城街至新星街,新建雨水管道位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北侧4m处,管径800mm,长度220m。雨水管道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新建污水管道位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南侧3.5m处,管径500mm。顺城街至旧城街,长度458m;旧城街至新星街,长度231m。污水管道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4)侯家庄小区南侧内部路雨污分流工程为新建雨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2m处,管径600mm,长度229m,采用聚乙烯B型缠绕管,热熔接口。新建污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南侧3m处,管径400mm,长度74m,采用聚氯乙烯缠绕管,热熔接口。东关街、新星街、文化路、侯家庄小区南侧内部路恢复重建后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透水砖铺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3.2 | 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始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其他:/。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绿色建筑等级 |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2 |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 1.发包人支付项目建设费用的约定:□(1)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牵头单位,再由牵头单位按工作内容分配;□(2)由发包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如发现违规违法问题,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向行政监督部门书面举报。未提交书面举报者视同已踏勘现场。□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 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提交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张经理;联系方式:0311-83126611。 |
| 1.10.3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公布网址: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2.时间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注:/。 |
| 1.11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
| 1.12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可作出对招标人有利的正偏差服务承诺。 |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对招标文件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澄清和修改。2.其他:/。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在此时间内投标人如果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质疑的,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均予以认可;招标人认为自澄清文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月日时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 招标人认为自澄清文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投标文件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投标承诺书六、投标保证金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八、项目管理机构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十、资格审查资料十一、其他材料3.1.2投标文件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2.其他资料(附表)3.1.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
| 3.1.4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3.2.12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最高投标限价2093.721681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4.其他:/。 |
| 3.2.1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可依据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文件中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界面明确报价费用。2.其他: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并将上述费用综合考虑至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因此提出异议。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有缺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对工程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依据《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关于加强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不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形式承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由牵头人递交。 |
| 3.4.3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6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
| 3.6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 □提供投标人年月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资质核查结果证明。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6.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8.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承诺书;9.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10.信用中国: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书;□12./。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人可将文件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也可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3.其它要求:。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釆用《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300》(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作为投标文件正本。2.其他:本项目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3份纸质投标文件(“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打印输出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
| 4.1.2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投标人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参加开标。电 |
| 4.1.2 | 投标文件递交 | 子投标文件上传时,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上传失败或上传不完整,造成无法正常评审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4.1.3 | 投标文件退还 | 不退还□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予开标的;2.其他:。 |
| 4.1.5 | 投标文件拒收 | 1.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 5.1 |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解密截止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无须到现场)。3.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后30分钟内。(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前,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解密截止时间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开标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jzsggzyjyzx.org.cn/5.其他:/ |
| 5.2 | 开标程序 | (1)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招标人随机抽取商务部分基准价系数(5)招标代理机构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6)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4人。 |
| 6.3.1 | 评标方法 | ☑1.综合评估法□合理平均价综合评估法☑随机平均价的综合评估法□合理次低价的综合评估法□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以不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名中标候选人。 |
| 6.7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 7.1.1 | 确定中标人 |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其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
| 7.1.3 |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及公示期限 |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1日 |
| 7.2 | 发放中标通知书 | 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 7.3.1 | 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支付担保 |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担保形式:中标金额的10%;形式: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及担保形式:中标金额的10%;形式: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
| 8.1(3)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 10.1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投标人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投标人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联合体投标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6)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投标人的资质、人员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11)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填报齐全;☑项目内容明确;☑价格构成合理;□其他:。(12)投标报价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修正 |
| 10.1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错误原则进行修订后,投标人不接受的;(1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款第2点规定情形的;(14)投标文件中暗标部分编制未满足前附表“10.10技术暗标编制说明”要求的;(1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和理性分析评审后认定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不正当竞争,或者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17)资格审查未通过的;(18)危大工程无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的;(19)未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的。(20)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1)其他:/注: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 10.2 | 异议与投诉 | 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数据电文(网上)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 |
| 10.2 | 异议与投诉 | 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
| 10.3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经理“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③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
| 10.4 |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 10.5 | 质量保证金 | 金额: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形式: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
| 10.6 | 暂估价 | 1.内容:/。2.金额:/。3.占最高投标限价比例:/。 |
| 10.6 | 暂估价 | 4.招标计划和内容:/。 |
| 10.7 | 危大工程 | 根据《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达到危大工程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详见第七章第二节2.2),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要有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 10.8 | BIM技术应用 |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BIM技术 |
| 10.9 | 技术方案编制规定 |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案包括BIM工作方案技术方案不包括BIM工作方案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100页。 |
| 10.10 | 技术暗标编制说明 |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如下:1.封面和目录要求:正式投标文件中,技术标(暗标)部分不做封面和目录。2.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3.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4.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有要求另附);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5.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6.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技术标暗标制作 |
| 10.10 | 技术暗标编制说明 | 要求中未做规定的情形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不得以暗标部分编制格式随意否决其投标。 |
| 10.11 | 开标解密失败的补救措施 | / |
| 10.12 | 特殊说明 | 1.当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数据与唱标中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中的数据为准,并用投标函中的数据修正唱标中的数据,评标委员会要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2.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问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其他:/。 |
| 10.13 | 其他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 |
| 10.13 | 其他 | 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3.价款结算方式:施工过程工程进度款结算,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按月计量计价,发包人按月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全部工程完工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工程总价款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100%。☑4.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者在本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时将拒绝其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招标工程投标。5.本招标文件如未做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6.本项目所属行业:。□7.是否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石财办【2022】10号)的规定,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执行小微政策时填写)8.其他:/。 |
| 10.14 | 电子招标投标 | ☑是,具体要求: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 |
| 10.14 | 电子招标投标 | 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30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否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及建筑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工期要求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绿色建筑等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
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
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
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
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提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该澄清、修改内
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3和第2.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石家庄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sjzsggzyjyzx.org.cn/)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
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sjzsggzyjyzx.org.c
n/)进行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组成。(招标人可将投标须知前附表3.1
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
3.1.1投标文件商务标主要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2投标文件技术标主要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1.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
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2.3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格式和要求填写,工程
量清单以“新平台:《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300》”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模板格
式进行导入,如未按工程量清单模板格式正确导入或导入失败等原因造成无效投标自行承担。投
标文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一致。
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4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形式,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
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
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
额和市场价格,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进行编制,自主报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备选方案的除外)。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材料、设备等暂估价、暂列金额不能修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
理。
3.2.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
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
批准。
3.2.6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
安装工程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要承担的风险,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及相关措施费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3.2.7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
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成
本[参考现行河北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或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近期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应
在投标文件中附报价的依据、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无相关有效证明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评
标委员会将认定该项报价低于成本。
“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与他人签
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说明”是指拟采用的
周转设备费用的折旧费用及相关合法财务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质询。
主要材料价格如明显低于或可能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投标人价格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材料供应商低价供给的证明材料,且供应商必须为材料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经
销商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含有该材料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将被视为低于成本。
3.2.8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严格按照现行河北省计价标准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
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2.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应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填报,在清单中单
独列明,投标人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措施项目可以增项不可以减项,不需要的项目填“0”,未填项将被视为报“0”;措施项目
清单中出现不折旧、不摊销、不收取管理费等报价时,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总价低于成本价。
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固定比例或者固定金额的总承包服务费,其他项目清单中不允许有任
何报价,将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2.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11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总价)表扉页应当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印章、签字,并加盖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在本公司或
造价咨询单位注册的),并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扉页可盖章签字后扫描上传
到投标文件中。
如果使用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后附(1)投标单位
与造价咨询单位双方盖章的协议原件扫描件;(2)咨询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的原件扫描件。
一家造价咨询单位只能接受同一标段一家投标单位的造价咨询业务。
3.2.1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
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1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
ttps://www.sjzsggzyjyzx.org.cn/)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
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
3.4.2对于未能按3.4.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
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
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3.5.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电
子印章。
☑3.5.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
章。
□3.5.4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3.5.5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5.6其他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第3.5.6项规定的资料
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
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
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
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
3.7.6投标人如未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按否决投标处理。
3.7.7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如下:
1.封面和目录要求:正式投标文件中,技术标(暗标)部分不做封面和目录。
2.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3.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4.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
字号不作要求(有要求另附);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5.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
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前后不设
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
6.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
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技术标暗标制作要求中未做规定的情形不
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不得以暗标部分编制格式随意否决其投标。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1.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
盖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书面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2.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2.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标记
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
要求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必须是招标项目单位的人员,招标人代表不再做职称、专业、
工作年限等条件要求,持有单位授权委托书即可以参与评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
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
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
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和是否排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信用部分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
名次序位于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
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如果技术部
分得分相同,则信用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
员会能够阐明原因说明投标形成了有效竞争,而不否决全部投标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
效投标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6.4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
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6.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
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
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5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
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6.6评标报告审查
按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
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
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
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
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
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人对评标报告审查完成后,招标人应当
出具“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查意见”,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应当有“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
审查意见”。
评标报告审查时同时审查本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本次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有失信人员,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媒介详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6.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
6.7.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6.7.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6.7.4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6.7.5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及总分情况(采用编码标注方式替代评
标专家真实姓名);
6.7.6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6.7.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6.7.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则保留);
6.7.9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合同授予
7.1确定中标人
7.1.1确定中标人具体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1.3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媒介和期限进行公示。
7.2中标通知
7.2.1招标人应对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否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
范》要求进行审查;
7.2.2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根据冀政办字【2021】7号《关于提升招标投标活动质量的若干措施》鼓励招标人书面告知未中
标投标人详细评标资料。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
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
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
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
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理。
7.5.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在线签订合同,经交易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合同签订。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异议和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质量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暂估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
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在工程总承包
合同中,应当明确暂估价工程的招标主体、总承包管理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10.7危大工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BIM技术应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技术方案编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技术暗标编制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开标解密失败的补救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2特殊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3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4电子招标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参考格式,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为准)
招标编码:,工程名称: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平台:
收到投标文件份,开标份
| 序号 | 投标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项目经理及身份证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 最高限价(万元) | ||||||||
| 权重系数(如需抽取) | ||||||||
| 异议情况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附表二: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
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附表三:投标文件澄清回复
投标文件澄清回复
(工程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程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
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与我方签订合
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录:本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负责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专业、职称)。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程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确
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工程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 你方于 | 年 | 月 | 日发出的(工程名称)关于 |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 |
| 日收到。 | ||||
| 特此确认。 | 投标人:(盖章)年月日 |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二)评标监督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一)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签署“评标专家承诺书”和“评标专家不参与
涉黑涉恶承诺书”(详见附件);
2、推举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以投票方式推举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
的组织工作。
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
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
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
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
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
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
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
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4、资格审查(如有,详见“资格后审”);
5、初步评审;
(1)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进行清标,评审的主要内容为:是否与招标
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一致(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税金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是否满
足相关规定等。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
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
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a.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b.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d.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e.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f.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
除外;
g.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h.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j.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k.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
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否决的投标文件,
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4.1)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审
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4.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
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②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
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3)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
问。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5)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形且经询问
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
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
6、技术部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7、商务部分评审(详见“四、评标办法”);
8、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9、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
告;
10、评标结束。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
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
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
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
行评审。
3、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
担个人责任。
(二)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
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
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
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
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
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随机平均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综合评估法)
1.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
(1)评分方法。
①工程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招标人可以择优选择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分(80~90
分)的投标人参与评审。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企业多于15家(含)时,则低于该分值的投
标人不再参与评审。否则,本项设置无效,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参与评审。
②技术标、商务标评分标准按百分制。
③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后,按下式计算总分:
p=k1(p11+p12)+k2p2+k3p3
p为总得分;
p11为技术标暗标得分,p12为技术标明标得分,p2为商务标得分,p3为信用评价得分(p3
在投标截止当日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k1、k2、k3为对应的权数取值,k1+k2+k3=1,20%≤k1≤30%,60%≤k2≤79%,0%≤k3≤
10%。(k3取值应遵照《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评分原则。
①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进行。采用本办法时,应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
台随机抽取商务部分评分基准价的系数C,C从95%~99%中抽取任一整数值。
②对投标人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对企业资质或项目经理资格进行评分;
③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④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⑤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
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最低分的;计分明显不合理的;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
的;其他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
2.技术部分评审
(1)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30%。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通过审阅,根据具体的评审内容对各子项进行评审,记入评分计分表的相应栏目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各项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4)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技术标暗标)(80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理由 | |
| 1 | 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 | 15 | 科学合理 | 15 | ||
| 较科学合理 | 12-14.99 | |||||
| 一般 | 9-11.99 | |||||
| 2 | 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 | 15 | 科学合理 | 15 | ||
| 较科学合理 | 12-14.99 | |||||
| 一般 | 9-11.99 | |||||
| 3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15 | 科学合理 | 15 | ||
| 较科学合理 | 12-14.99 | |||||
| 一般 | 9-11.99 | |||||
| 4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 15 | 科学合理 | 15 | ||
| 较科学合理 | 12-14.99 | |||||
| 一般 | 9-11.99 | |||||
| 5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10 | 科学合理 | 10 | ||
| 较科学合理 | 8-9.99 | |||||
| 一般 | 6-7.99 | |||||
| 6 |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 | 10 | 科学合理 | 10 | ||
| 较科学合理 | 8-9.99 | |||||
| 一般 | 6-7.99 | |||||
(5)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技术标明标)(20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理由 |
| 1 |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 20 | 配备齐全、素质资历高 | 20 | |
| 配备较齐全、素质资历较高 | 16-19.99 | ||||
| 一般 | 12-15.99 |
注:a.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保留两位小数,超出时打分无效。评委应对每项评审内容
写明评分或扣分理由。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b.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调整评审内容及各子项标准分,除不合理、不满足要求或缺
项、业绩分值以外,最低档次最低分值不得少于子项标准分的60%。
c.类似项目应从项目规模、类型、技术难度等方面明确范围。需要查验投标人业绩的以
合同及竣工报告为准。
3.商务部分评审
(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69%。
(2)对通过初步评审及完成技术部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其商务部分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主要是评审总报价,此外还应审查:单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
衡报价、有无漏报项目;从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角度,对工程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法是否正确,
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工料机消耗及费用、利润的确定是否合理,主要材料的规格、型
号、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等方面进行重点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
询问,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依据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
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
(3)评审程序。
①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
②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
③确定总报价的评分基准价;
④计算各有效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
(4)评分标准。
①确定评分基准价。
评分基准价=A×C。
A:部分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家数<20家时,全部参与
算数平均值A的计算;有效投标家数≥20家时,去掉20%最高报价和20%最低报价(取整,不四
舍五入),计算算术平均值A。
C:开标现场抽取的系数。
②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
减0.7分(0.6-2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0.5分(0.5-2
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
4.投标人信用得分
信用评价分值占总得分的权重为1%。
5.评审的有关规定
(1)对于明确要求单独列明的安全生产费等,评标委员评审时应核查是否列项并符合规定
标准或额度。
对于降低前款费用额度或标准的报价,按总报价低于成本对待。
(2)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低于成本报价
竞标或不正当竞争,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不可竞争或不可降低标准、价格的规定进行竞标的;
②当投标人计取的企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投标人不能提供企业测
算分析资料,包括测定方法、时间、地点等证明材料的;
③措施项目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组成和计取标准,计入投标价格的;
④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弄虚作假的。
6.汇总评分结果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信用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7.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信用部分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
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
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如果技术部分
得分相同,则信用评价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
员会能够阐明原因说明投标形成了有效竞争,而不否决全部投标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
效投标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8.确定中标人
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
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开标记录;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评标情况和结果;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2.评标过程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
| 1 | 营业执照 | 效 | 原件扫描件 | |
| 2 | 资质证书 | 效 | ||
| 3 |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效 | ||
| 4 | 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效 | ||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效 | ||
| 6 |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 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 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原件 | |
| 7 | 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 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 ||
| 8 | 信用中国 | 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
| 9 | 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 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 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原件 | |
| 结论 | 是否通过 | |||
注:信用中国查询,如无甲方代表,请社会评委通过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