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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发布:2026-05-13 16:59:29截止:2026-05-15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详见公告
附件:
附件1

2026/5/1216:34,内蒙古公⽰公告发布⼯具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

的更换维修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G20260104-076(二次))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详见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详见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5-1216:40:00到2026-05-1517:00:0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1909:30:00。

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5-1909:30:00。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详见公告;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1/2

2026/5/1216:34,内蒙古公⽰公告发布⼯具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九、联系人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系人:曹工、赵工

电话:0471-6943385

邮件:bhzbnmg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2号写字楼1012室

联系人:马学敏

电话:19524719037

邮件:641075932@qq.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盖章)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2/2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

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框架协议招标(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委托并辉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

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框架协议招标(二次)组织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编号:HG20260104-076(二次)

2.2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

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框架协议招标(二次)

2.3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2.4采购内容:

序号标段号标段名称服务内容标段年度预估金额(元)入围家数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框架框架服务期限备注
1HG20260104-076-2(二次)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土默特左旗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土默特左旗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3000001100合同生效后12个月预估金额仅供参考,不代表采购人承诺,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HG20260104-076-3(二次)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清水河县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清水河县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3000001100合同生效后12个月
3HG20260104-076-4(二次)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武川县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武川县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3000001100合同生效后12个月
4HG20260104-076-5(二次)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托克托县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托克托县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3000001100合同生效后12个月
5HG20260104-076-6(二次)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和林格尔县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和林格尔县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3000001100合同生效后12个月

2.5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2.6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7资金来源:已落实

2.8框架协议期:合同生效后12个月

2.9限中原则:

1、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限中原则;按标段顺序限中。

2、因本项目限中一个标段,在本项目一次采购中第HG20260104-076-1标

段呼和浩特供市区202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

已中标入围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其他标段投标,但不具备入围资格。

注:(1)以上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2)系统中服务期(交货时间)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3)技术规范书中出现的商务资质要求均无效,以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

格要求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等承担本项目

的能力;

3.1.2、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

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

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

发票及查询截图等);

3.1.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2023年04月01日至今)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图示后附;

3.1.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图示后附”;

3.1.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1.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份选择全部)(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图示后附;

3.1.8、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

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

商名单;

3.1.9、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

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3.1.10、供应商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

标资格名单;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HG20260104-076-2(二次)至HG20260104-076-6(二次)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车辆维修三类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类

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服务

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发票扫描件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发票

查询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4.2本项目实行在线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5

月12日至2026年5月15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

tal/#/)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

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

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

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

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

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

购文件。

(1)非招标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

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

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响应文件路径:采购

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

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

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采购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

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响应文件下载成功。系统支持:网站首页-

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

oc/contact(周一至周五8:30-18:00)。

(2)绑定CA证书: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

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

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

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

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

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

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

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

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

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

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

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

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

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系统支持:网站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

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至周五8:30-18:00)。

6.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

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7:00~2026年5月19日上午

9:30

竞标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30

商务、技术、经济标签到、解密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31-10:31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

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

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

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

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

投标将被否决。

注: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路径: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

#/doc/doc-com/2025021944468082_2018072800069691

现代供应链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管理-供应商用户手册:ht

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0913737361_201

8072800069691

供应商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

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

5021944707764)

8.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采购项目-开标阶段-文件

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

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不见面线上开标工具: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

如果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

受理。

9.采购费用:

9.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9.1.1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按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或招

标代理机构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

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

收取

9.1.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9.1.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董政

开票咨询:0471-3477645

9.2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代理机构

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金额:以招标最高限价作为计算基数×代理服务费费率×

90%,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详见代理服务费费率计算标准。30万元以下项目不打

折。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

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sitenmyg/index)、《内蒙古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系人:曹工、赵工

联系电话:0471-6947824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异议邮箱:hhhtwzgy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2号写字楼101

2室

联系人:马学敏、赵光亭、林晓龙、贾博、毕立峰、马斌、宋涛、乔飞、

徐阳

电话:0471-5619823、19524719037、18047182371、15184783353、13

087111520

电子邮件:bhzbnmg1@163.com

2026年5月12日